2002.06.19 中國時報
反賄選 說說罷了!
劉添財
立法院每會期的最後一次院會審查法案,總是狀況百出,這次也不例外。
要不是敬老福利津貼、基隆河流域整治預算影響朝野立委的互動,
國、親兩黨默默推動期約賄選除罪化,極可能在混亂中三讀過關。
這種為特定人士除罪解套的行為,是當前立法院最令人憂心及詬病之處。
從立法院正副院長到各級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每每傳出有所謂的「前金」
、「後謝」,選風敗壞已是人盡皆知,社會大眾莫不期待依法嚴辦、嚴懲。
國、親兩黨的提案,主張單純行求或期約賄賂,尚未進入交付階段之犯行,
僅能以預備犯論處,事實上,已與現行刑法體例相違,且有輕重失衡之虞。
更離譜的是,對於預期至投票日取得投票權之人,進行期約賄選,竟然被
視為「預備犯之預備犯」。預備犯已很難查證,「預備犯之預備犯」之查
證更是難上加難,選舉中的「前金」根本難以定罪,是否合理,已經很清楚。
國、親兩黨高層高喊反賄選,卻出現主張期約賄選除罪化的提案,特別是相
關當事人還毫不避諱地出現在協商場合,力促要逕付二讀,其意圖相當明顯。
再就立法程序而論,期約賄選除罪化,是何等重大的改變,是要推翻現行司
法認定賄選,有關時點擴大的規定,也就是說不論其履行時間在取得投票權
之前或之後,均一律以行賄投票罪論的規定,修正案自當要交付司法委員會
好好討論,以收集思廣益的效果。但國、親兩黨卻捨本逐末,採取偷偷摸摸
方式,希望趁混亂中強度關山,幸好及時被擋下,否則將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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