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6.19 中國時報
綁架法案 國親聯手 為期約賄選解套
劉添財/台北報導
昨天是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次審查法案,朝野政黨「綁架法案」盡出。
國、親兩黨立委以變更議程的方式,將尚未付委審查的刑法修正草案及
選罷法修正草案逕付二讀。由於本案涉及立法院正副院長及各縣議市議
會正副議長選舉,有關「前金」、「後謝」是否認定為行賄投票罪問題
,親民黨大老劉松藩協商時全程坐鎮,但經台聯立委蘇盈貴譴責整個修
正案是為劉松藩脫罪解套後,協商沒有結論。
不過在國、親兩黨立委強勢要求之下,院會最後也做成決議,上述修正
草案必須在下會期開議後一個月內完成三讀。蘇盈貴說,他要爭取一些
時間,讓國、親兩黨的真面目呈現出來。
國、親兩黨立委連署的修正草案重點在於,「對於預期至投票日取得投
票權之人,預以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
或其他不正利益,視為預備犯前項(預備犯)之罪」。如果通過,立法
院先前傳出正副院長有期約賄選(前金),以及各地方議會正副議長賄
選等等問題,將會因認定上的問題而告無罪解套。
上述修正草案是由國、親兩黨立委共同提案,劉松藩並未連署,不過昨
天朝野協商他卻全程參與。蘇盈貴強調,由於上述修法相當專業,一般
立委根本不知箇中奧妙,要不是他有心,可能輕鬆過關,必然造成司法正義的傷害。
蘇盈貴進一步解釋說,按照國、親兩黨的提案內容,頻傳賄選的各級議會
正副首長選舉,只要在選舉期間先予以所有候選人「前金」,依法僅能視
為「預備犯的預備犯」,在法律上認定將非常困難,無法起訴。
蘇盈貴也拿出法務部的統計資料指出,目前因賄選案遭起數的人共有二八五人
,其中立委有十二人、鄉鎮市長有四一人、村里長五八人、縣市議員六三人、
鄉鎮市長代表九一人。如果按照國親兩黨立委的版本過關,無異是宣告這些遭
起訴的人都無罪開釋,那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
蘇盈貴要求國、親兩黨連署立委,有必要對外說明清楚,他們是否支持賄選,
如果反賄選就不該提出那樣的案子,否則就是要為那些因涉及期約賄選的各縣
市議會正副議長和議員解套,令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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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Never,Never give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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