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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公投審議委員會模式!? 為了鬥爭一個張政雄如此胡搞瞎搞!?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 newslist-content/0,3546,110101+112004081301758,00.html 2004.08.13 中國時報 中選會依政黨比例組成? 部分委員不認同 中央社  立法院初審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委員改為依各政黨在立法院席次 比例推薦組成。無黨籍中選會委員陳銘祥今晚說,這將使中選會變成政黨利益代表, 極為不妥。台灣團結聯盟推薦的中選會委員邱國昌說,修法應提升中選會位階,才能 強化中選會的超然角色。  中選會組織法草案初審條文規定,現任委員在新法施行後三十日任期屆滿。對 此,陳銘祥和邱國昌都說,他們事前並不清楚草案內容,也不在意自己是否會提前卸 任。但陳銘祥認為,就法律原則而言,中選會委員既有任期保障,任期就應受到尊重 ,不宜任意更改。  對於中選會委員組成將改為依政黨在立院所占席次比例推薦,陳銘祥說,這將 使原先代表法律和專業的中選會,變成「全是政黨利益代表」,「政治決定一切」, 這種做法簡直是「亂搞」,非常不妥當。  陳銘祥說,中選會不應是政治機關,應該向法律負責,而不是向民意負責,委 員會更不必按照民意做決定。若要把中選會改為依政黨席次比例推薦,大法官會議的 組成,是否也要比照辦理?法律給予大法官和中選會委員身分、任期保障,就是要保 障其不受外力干預,立院的初審條文卻破壞了這樣的獨立設計。  邱國昌說,中選會非常重要,應有實權且受尊重,對於從制度面改變中選會委 員的產生方式,他沒有特別意見,一切應該平心靜氣討論,不應「政治化」思考。  不過,邱國昌認為,只改變委員產生方式,並不能讓中選會更加獨立超然,立 院既要修改中選會組織法,就應提升中選會的位階,初審條文把中選會定為相當於二 級機關的獨立機關,位階太低。  邱國昌表示,台聯立院黨團尚未與他討論此案,黨團若問他的意見,他將要求 修法提升中選會位階,讓民眾相信中選會不是行政院的「橡皮圖章」,而是真正超然 中立的機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6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