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公投審議委員會模式!?
為了鬥爭一個張政雄如此胡搞瞎搞!?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
newslist-content/0,3546,110101+112004081301758,00.html
2004.08.13 中國時報
中選會依政黨比例組成? 部分委員不認同
中央社
立法院初審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委員改為依各政黨在立法院席次
比例推薦組成。無黨籍中選會委員陳銘祥今晚說,這將使中選會變成政黨利益代表,
極為不妥。台灣團結聯盟推薦的中選會委員邱國昌說,修法應提升中選會位階,才能
強化中選會的超然角色。
中選會組織法草案初審條文規定,現任委員在新法施行後三十日任期屆滿。對
此,陳銘祥和邱國昌都說,他們事前並不清楚草案內容,也不在意自己是否會提前卸
任。但陳銘祥認為,就法律原則而言,中選會委員既有任期保障,任期就應受到尊重
,不宜任意更改。
對於中選會委員組成將改為依政黨在立院所占席次比例推薦,陳銘祥說,這將
使原先代表法律和專業的中選會,變成「全是政黨利益代表」,「政治決定一切」,
這種做法簡直是「亂搞」,非常不妥當。
陳銘祥說,中選會不應是政治機關,應該向法律負責,而不是向民意負責,委
員會更不必按照民意做決定。若要把中選會改為依政黨席次比例推薦,大法官會議的
組成,是否也要比照辦理?法律給予大法官和中選會委員身分、任期保障,就是要保
障其不受外力干預,立院的初審條文卻破壞了這樣的獨立設計。
邱國昌說,中選會非常重要,應有實權且受尊重,對於從制度面改變中選會委
員的產生方式,他沒有特別意見,一切應該平心靜氣討論,不應「政治化」思考。
不過,邱國昌認為,只改變委員產生方式,並不能讓中選會更加獨立超然,立
院既要修改中選會組織法,就應提升中選會的位階,初審條文把中選會定為相當於二
級機關的獨立機關,位階太低。
邱國昌表示,台聯立院黨團尚未與他討論此案,黨團若問他的意見,他將要求
修法提升中選會位階,讓民眾相信中選會不是行政院的「橡皮圖章」,而是真正超然
中立的機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6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