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iapie:這個新聞標題下的真爛... 218.164.42.35 10/23
推 tounknow:yahoo嘛...大家知道的 218.169.140.208 10/23
推 hydrant:推樓上XD 61.228.171.35 10/23
推 sunforest:真是個病態的社會 媒體不中立也可以 218.171.111.123 10/23
→ sunforest:至少也要雙方面平衡報導 要挺誰是你家的事 218.171.111.123 10/23
→ sunforest:如此剝奪大眾的閱聽權 真的是敗類媒體 218.171.111.123 10/23
→ sunforest:好像推錯篇了 應該是下一篇同標 不好意思 218.171.111.1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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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enew (台灣大雷公)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北市警取締違規停車 謝長廷:馬英九應道歉
時間: Sat Oct 23 22:45:54 2004
※ 引述《tounknow (此階段實驗結束ID消滅)》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roma 看板]
: 作者: tounknow (此階段實驗結束ID消滅) 看板: proma
: 標題: Re: 執法,本該嚴竣。
: 時間: Sat Oct 23 22:07:48 2004
: ※ 引述《jeromec (Positivity in LivE)》之銘言:
: : 謝長廷抱怨北市執法嚴 馬英九:天皇老子違規也要罰! 寄給朋友 友善列印
: : http://tw.news.yahoo.com/041022/4/139qa.html
對!
就是這篇!
今天早上看到這篇時突然發覺
這篇中廣的新聞比威爾剛還有效
下半身燃燒著熊熊火焰
我前幾天好像有轉錄此新聞的相關文章
我忘記在這個版還是阿廷版
當時我為了查東森電視台播這則被開單的新聞裡頭
有位員警接受訪問
他說開單是因為沒有申請
記者接著問:那如果申請了呢?
那員警回答:申請也不會過
當時只有東森有播出這段談話
我為了這段談話
收看各有線台的新聞和台視、華視、民視關於這則新聞的消息
還到民視、華視、台視、三立以及東森TVBS的網頁找過
確定只有東森在電視上播過這段話
在我收看此新聞時
所有電視台和網址都沒有播出謝市長抱怨執法嚴
謝市長一聽到要被開單
第一個動作是先回頭跟工作人員講
「好!沒關係!今天的記者會就先到此為止」
還開個小玩笑說下禮拜馬先生到高雄來時不會開馬先生罰單
今天早上看到這篇中廣的新聞
下巴差點掉到馬里亞那海溝
自詡為郭靖的馬先生居然捏造事實
謝市長根本沒有抱怨
馬先生真的很像笑傲江湖裡頭的一位掌門人
居然心機重到耍這種小手段
郭靖會耍下三濫的手段?
不要侮辱郭靖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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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34.224
※ 編輯: olenew 來自: 218.171.234.224 (10/23 22:47)
→ Pissaro:早上沒精神可以看聯合報新聞,包整天精神꜠ 220.134.24.8 10/23
→ Pissaro:抖擻 220.134.24.8 10/23
推 inwardness:以後大家的推文要改成:馬英九,你知道的啊 220.130.168.43 10/23
推 olenew:找到了 阿廷版 2306 218.171.234.224 10/23
推 cytang:今天電視有提到這則謝市長的說法嗎?還是又 140.114.210.17 10/23
→ cytang:輕輕帶過,不了了之?? 140.114.210.1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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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chirogo (衝啊一朗) 看板: a-bian
標題: Re: 北市警取締違規停車 謝長廷:馬英九應道歉
時間: Sun Oct 24 02:38:10 2004
※ 引述《mattel (綠蟻安睡地herzog)》之銘言:
: http://www.dpp.org.tw/elect/pub/News.asp?ctyp=NEWS&catid=3&ctxid=2749
: 謊話不夠多嗎?
我手上還有一篇以前台灣日報的評論
台灣日報 2002.10.26
揭開馬英九不要臉的證據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李應元在日前造勢晚會上,用「沒見笑」指控
現任市長馬英九攘奪前任市長陳水扁成績為己有;馬英九沒有針對問
題回應,卻在「沒見笑」上大作文章,指責李罵他「不要臉」,是沒
有格調之舉。
於是雙方在「語意學」上你來我往,口水多過茶。李陣營說「沒見笑
」是「不知歹勢」,馬前卒吳育昇則咬定是「不要臉」。但是真正的
問題在,英文《亞洲周刊》(Asia Week)一九九九年評比亞洲各大
都市時,將台北列為第二名,到底算不算是馬英九市政的成績?
釐清此問題很簡單,先看看《亞洲周刊》採取的資料是陳市長任內一
九九八還是馬就任十個月的一九九九?依據台北市政府提供的主計處
簽呈所示,白紙黑字寫的是:《亞洲周刊》「要求提供之一九九八年
資料」,可見《亞洲周刊》之評比在一九九八年。至於吳育昇所指的
「一九九九年最新統計」,依此公文所示是:「併列提供參考」,可
見非《亞洲周刊》指定所需,而是市府自己提供做為「併列」的「參
考」之用。 市府公文俱在,不容馬團隊瞪著眼睛瞎說。
再看看《亞洲周刊》評比台北市時的說明特別點出「前任市長陳水扁
」的「成就」,並且不吝篇幅大肆讚揚一番,也是文章俱在,不容狡
辯。 馬英九的「攬功」給人戳破,吳育昇的辯解之辭是:「馬英九
從來沒有說過這成果全是馬英九的功勞。」那麼我們看看馬英九怎麼
自我表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馬英九召開記者會「主動提及
台北市與大阪並列《亞洲周刊》第二名的城市」,接著二○○○年三
月十四、三月十五、三月十七、四月十六、五月八日……,都一再把
「第二名」與自己掛在一起。最可恥的是三月十四日荒乎其唐的大吹
法螺說,「陳水扁當市長時,《亞洲周刊》票選亞洲最適合居住的城
市,台北是第五名,他上任後,變成第二名。」不但抹殺陳水扁市長
之功,可見「從沒有說過成果是馬一人」是欺騙選民。
再對比《亞洲周刊》稱美台北而歸功於陳市長,再明確不過,文章一
開首即舉台北市為例:「三年前首度進行此項調查時,台北連邊都沾
不上,不過一九九七年,台北晉升至排行榜第十五,隔一年一躍而成
第五名」,「只要有魄力,就能把夢魘都市變成舒適可居」,「這就
是台北,這就是台北的證實」。從而可知,陳水扁當市長時,台北從
不入流提升到第十五、再到第五到第二。而馬英九「搶功」、「抹功
」、「爭功」,「白賊」到「不要臉」地步,遂不可掩。 馬英九執
政,台北市是「向上提昇」還是「向下沈淪」?《亞洲周刊》在二○
○○年的評比中,台北市從第二名掉到第五名,這才是馬執政的真正
成績展現,沒有扁市長,結果如此,這叫做「事實勝於雄辯」。可惜
《亞洲周刊》後來停刊,不能再見證馬市長的市政成績及北市的「退
步」。
馬英九一再偷陳水扁成績為己有,事跡敗露,卻又虛辭矯飾,企圖以
假弄真,玩弄市民、欺詐大眾。李應元為了高格調只說「沒見笑」,
老實說,那就是「不要臉」,有什麼不能說、不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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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其實過去就已經有台語語意學指涉認知不同之爭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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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201.15
→ tounknow:借轉馬版 thanks 61.223.71.123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