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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案疑點: 一、子彈貫穿侍衛長前擋風玻璃,侍衛長渾然未覺,周圍安全人員也沒有一個人察知,至少兩顆子彈打到元首及副元首,要求檢察官隔離審訊待衛長及車上其他安全人員,分別取證,不得串供。侍衛長請辭不能了事,因為元首被槍擊,等同侍衛長戰爭失敗,應審訊判刑。 二、元首腹部受傷,不論是否中彈,安全人員豈能讓元首自己步行,沒有人攙扶,也沒有更緊密圍護,不但不合常理及專業訓練,更是瀆職! 三、總統若下腹受槍擊,血是往下流,請問總統內及長褲是否有血?為什麼不公布?總統當天所著之內褲及長褲有否扣押? 四、元首進入醫院急診室就治,為什麼攝影官進入拍照,還可以取得各種角度,一百多張的照片,急救中還可以拍如此多照片,總共花多少時間拍照?是誰通知該攝影官進入拍攝?是臨時決定的?誰決定的?或有預謀?檢察官應將攝影官該列入偵訊範圍。 槍擊事件完整分析,一定要看! http://home.kimo.com.tw/dicka32000/cc/liar200403191345.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