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ns (NEW JOB)》之銘言:
: 太誇張了..
: 這不是有上頭的命令..
: 哪個警員敢那樣做..
: 員警通常都挑軟柿子吃.
: 除非有上頭下達命命
: 不然怎麼可能會這樣..
: 拿自己的生命財產開玩笑.
: 真的撞死人了..
: 64再現...
: 扯到不行..
: 好個馬上撞死人.
這篇我回文純備份
拿來當梗就算了
有一些分際,還是不該越過
: ※ 引述《rwallace (華勒斯)》之銘言:
: : 不管誰對誰錯,先救人要緊
: : 先把受傷民眾妥善醫療照顧
: : 至於肇事責任歸屬就靜待相關單位的調查
: : 如果則任在警方,一定要給傷者跟家屬一個能接受的交待
: : 如果則認在民眾,除了處罰違規外,也一定要賠償警車維修費等等,不能讓全民買單
: : 總之現在救人要緊,後續責任歸屬跟賠償,就交給專業單位鑑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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