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igaudon: [版務] 請不要攻擊板主 118.169.36.188 08/20 23:59
推 shakalaka:[版務] 我就是神 220.129.73.186 08/21 00:01
推 Rigaudon: [版務] 爽就m囉 誰管你 118.169.36.188 08/21 00:06
推 olaqe:[板務]挑釁版主 通通水桶 <以前某版常如此140.109.232.224 08/21 00:08
推 tllk:樓上,那個版現在快撤囉 123.204.52.120 08/21 00:10
推 urabon:dpp版沒加蓋 嘴上說不喜歡還一直來這裡挑釁 122.116.60.199 08/21 00:12
→ urabon:這麼愛罵dpp到kmt版罵啊 才有主場優勢嘛 122.116.60.199 08/21 00:13
推 trouble: [版務] ptt沒加蓋 61.224.39.224 08/21 00:14
推 BioMachine:歡迎到組務申訴檢舉 61.224.43.68 08/21 01:08
推 chihyi1980:[板務] 不爽你可以不要看220.135.111.147 08/21 01:20
→ pscnet:dpp一像就是這水準,不用理會,笑笑 122.146.22.2 08/21 14:00
推 jimmyliu1217:[版務] 阿就當上版主啦 某你洗咩安抓 124.8.21.52 08/2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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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 站內: DPP
標題: Re: [問題] E版主要不要出來管一下那個B
時間: Thu Aug 21 01:40:48 2008
那我這個B就來回應一下好了...
今天給m的那篇文章
我的考量是:
該網友針對"醫師公佈檢驗結果"一事
提出此舉雖然揭露"事實",但公佈病人隱私有違反倫理規範的可能
這個論點是確實有被討論和思考的必要的
至少,當很多版友充滿情緒用力幹譙之於
他會去思考在目前看來(或是普遍認定)下的正義動機外
對人權法治與倫理原則造成侵犯的可能
在這種情緒沸騰的當下
要批判此人是絕對是比討論程序正義、人權等等來的討喜的
所以,對於在這個當口還能保持冷靜提出的質疑和思考
難道就該在不可侵犯的"正義"大蠹下給一棒打死嗎?
=============================================================
我在版上給m的文章
也不一定非要那種四平八穩的,或是那種很好的作文
有人一直拿我m的文章質疑
但事實上藍網友的文章我也m了不少,對岸網友對民進黨的觀點我也轉過
如果今天我什麼文章都不給m
或是一定要中肯到不行的那種寫來就當中肯文的好文才給m
那恐怕今天我半夜就不必在此回應了
放寬m文,除了對發文的網友給些鼓勵外
我想做的是蒐集觀點、蒐集那些具有討論價值甚至獨排眾議的論點
另外,對於一些書評、具有學理性或是知識性內容的好文章
我也希望能推薦給版上的網友們
歡迎各位在這裡多發些認真文
我每篇文章都會看,如果有版友覺得這些M文裡有遺珠之憾
歡迎寄信告知我
※ 引述《zebirlin ()》之銘言:
: 身為版主常到政黑引戰就算了
: 一堆胡說八道的觀念被嗆的東倒西歪還不知臉紅
: 在DPP版也是歪理一大堆
: m文的標準完全是他自以為
: 明顯的立場偏頗
: 能不能請E版主解釋一下
: 一篇胡說八道的文章卻以"創新"為由被m文
: 這個版不是那個B的個人版
: 何況身為版主每每發言都被戳破謊言
: 搜尋一下"B版主請你認真點"討論串
: 這樣的版主適不適任我想大家很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3.68
推 nonsensejoy:裝病又亂放話是可以被起訴妨害公務的 123.195.24.12 08/21 02:20
→ nonsensejoy:到時起訴書會提到藥檢 媒體還是會知道 123.195.24.12 08/21 02:21
→ nonsensejoy:他可以對媒體瞎扯 政府不能辯白喔 123.195.24.12 08/21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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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kalaka (忽如一夜春風來) 看板: DPP
標題: Re: [問題] E版主要不要出來管一下那個B
時間: Thu Aug 21 01:47:58 2008
※ 引述《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之銘言:
: 該網友針對"醫師公佈檢驗結果"一事
: 提出此舉雖然揭露"事實",但公佈病人隱私有違反倫理規範的可能
: 這個論點是確實有被討論和思考的必要的
隱私是指病情病歷,還是造假作偽?
這部份需要一個比較嚴格的定義才是。
況且,之前以及有新聞指稱以當事人宣稱的吞藥量是必須洗胃(但卻沒有)。
台大醫院的說明,是表示因為這樣,所以沒有洗胃的必要?
還是侵犯當事人隱私?
吳景茂妻服藥疑雲 台大:意識不清血壓高 需住院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1690162&option=politics
節錄
至於是否有為陳俊英洗胃?吞服多少鎮定劑?台大低調沒有對外說明。
吳景茂妻應訊 服鎮定劑送醫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1689100&option=politics
節錄
但據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吳景茂妻子暫無生命危險,也沒有洗胃,至於她服用何種藥物,
有待進一步了解。
吳淑珍大嫂昨服藥急診 今續住院
http://0rz.tw/5e4F4
台大醫院急診部主任陳石池今天表示,陳俊英因為意識不清,在家屬要求下從急診住院,
家屬拒絕檢驗安眠藥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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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9.73.186
※ 編輯: shakalaka 來自: 220.129.73.186 (08/21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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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 站內: DPP
標題: Re: [問題] E版主要不要出來管一下那個B
時間: Thu Aug 21 01:53:35 2008
就算醫師發現此人是造假做偽好了
請問,當我們在新聞上看到這種消息被公開
難道在譴責"裝病"的之餘
不該去反思這種行為是否真的合乎原則嗎?
當年那些選前公佈病歷的
他們難道就沒有"他們的正義"?
所以,在"正義"的大旗下,做什麼事之前,還是需要多一點思考的
難道人家壞,大家在情緒激動之餘
就可以毀棄社會的種種原則準繩
或者,打壓對此做出反省的討論嗎??
有些人跟著報紙社論罵民進黨不知反省很行
但是自己就真的能接納異見,在衝動情緒之於能去做些反省思考了嗎?
或許,我們都該好好複習一句超老梗的廣告詞:
要刮別人的鬍子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這種文化,對台灣未來政治是不會有幫助的
今天譴責扁家,難到目的就只是不計一切原則去打倒這個人?
而不是去給社會一個警惕
希望這個國家的政治能樹立一些新的、好的價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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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43.68
※ 編輯: BioMachine 來自: 61.224.43.68 (08/21 01:56)
※ 編輯: BioMachine 來自: 61.224.43.68 (08/21 02:00)
推 DrizztMon:化驗報告算病歷嗎? 老話一句 140.112.230.9 08/21 02:02
→ DrizztMon:打奧運都要藥檢了 裝死不用藥檢? 140.112.230.9 08/21 02:03
→ BioMachine:你去看看報告會不會夾在病歷裡呀? 61.224.43.68 08/21 02:06
→ BioMachine:奧運藥檢是法律許可公開的 61.224.43.68 08/21 02:07
→ BioMachine:基本上 驗血驗尿驗糞影像 哪些不會夾在 61.224.43.68 08/21 02:09
→ BioMachine:病例裡? 61.224.43.68 08/21 02:09
推 DrizztMon:去偵訊裝死還說檢方強迫吞藥 被藥檢沒 140.112.230.9 08/21 02:16
→ DrizztMon:發現藥物反應 這算哪門子的公布病歷? 140.112.230.9 08/21 02:17
→ DrizztMon:哪以後酒駕都不要測好了嘛 140.112.230.9 08/21 02:17
→ DrizztMon:驗尿是測藥物反應 其他生理數值是有被 140.112.230.9 08/21 02:19
→ DrizztMon:洩漏嗎 ? 140.112.230.9 08/21 02:19
推 tinjunsei:..............照你這種說法殺人犯的姓 61.62.187.65 08/21 08:33
→ tinjunsei:名也不要公布了.隱私麻 61.62.187.65 08/21 08:34
推 DSNT:連這個事也可以這樣子拿來拗..我真的越來越佩 96.246.28.138 08/21 08:44
→ DSNT:服某些民進黨支持者硬拗的能力了.. 96.246.28.138 08/21 08:45
推 pscnet:@@反正版主最大,就像扁珍說了就算 122.146.22.2 08/21 14:13
→ pscnet:dpp一樣如此,法規.那是什麼?很久不見 122.146.22.2 08/2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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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akalaka (忽如一夜春風來) 看板: DPP
標題: Re: [問題] E版主要不要出來管一下那個B
時間: Thu Aug 21 02:00:03 2008
※ 引述《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之銘言:
: 就算醫師發現此人是造假做偽好了
這是會引起醫療糾紛的問題吧?
如果真的吞藥自殺,醫院處置竟然能夠跳過正常處置(洗胃)。
這本來就會引起疑問的。
人沒事就算了?
人沒救就可以說被滅口了?
何況,公佈胡志強病歷的是民進黨;現在扯大旗的也是民進黨?
你先毀棄社會的種種原則準繩,然後來假純潔?
打擊黑臉,偶不惜扮黑金?
: 請問,當我們在新聞上看到這種消息被公開
: 難道在譴責"裝病"的之餘
: 不該去反思這種行為是否真的合乎原則嗎?
: 當年那些選前公佈病歷的
: 他們難道就沒有"他們的正義"?
: 所以,在"正義"的大旗下,做什麼事之前,還是需要多一點思考的
: 難道人家壞,大家在情緒激動之餘
: 就可以毀棄社會的種種原則準繩
: 或者,打壓對此做出反省的討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73.186
推 BioMachine:扯大旗的是那位鄉民 或許在加上我 61.224.43.68 08/21 02:00
推 BioMachine:至少我很確定我不是民進黨員 61.224.43.68 08/21 02:01
→ shakalaka:民進黨板板主? 220.129.73.186 08/21 02:03
推 BioMachine:版主就是黨員 就代表黨?? 61.224.43.68 08/21 02:06
推 BioMachine:我倒覺得我什麼都不是 61.224.43.68 08/21 02:07
→ shakalaka:是板主就好:) 220.129.73.186 08/21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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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llk (天氣好熱啊) 看板: DPP
標題: Re: [問題] E版主要不要出來管一下那個B
時間: Thu Aug 21 02:21:05 2008
※ 引述《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之銘言:
: 就算醫師發現此人是造假做偽好了
: 請問,當我們在新聞上看到這種消息被公開
: 難道在譴責"裝病"的之餘
: 不該去反思這種行為是否真的合乎原則嗎?
: 當年那些選前公佈病歷的
: 他們難道就沒有"他們的正義"?
: 所以,在"正義"的大旗下,做什麼事之前,還是需要多一點思考的
: 難道人家壞,大家在情緒激動之餘
: 就可以毀棄社會的種種原則準繩
: 或者,打壓對此做出反省的討論嗎??
: 有些人跟著報紙社論罵民進黨不知反省很行
: 但是自己就真的能接納異見,在衝動情緒之於能去做些反省思考了嗎?
: 或許,我們都該好好複習一句超老梗的廣告詞:
: 要刮別人的鬍子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 這種文化,對台灣未來政治是不會有幫助的
: 今天譴責扁家,難到目的就只是不計一切原則去打倒這個人?
: 而不是去給社會一個警惕
: 希望這個國家的政治能樹立一些新的、好的價值嗎?
認真回一下好了
根據中華民國醫療的保密義務,維基有寫,我轉貼一下:
------------------------------------------------------------------------------
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見解
保密義務基於對病人隱私權之保障,醫師法第二十三條:「醫師……,對於因業務知悉或
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醫療法第72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
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刑法對於醫師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
或持有他人秘密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此皆為對病患隱私權
的保護規定。
另外醫師為保護公眾或第三者利益,可否洩漏病人隱私呢?傳染病如肺結核、天花、性病
、SARS等發生時,政府應強力介入控管以防止疾病擴散,因而保障隱私的同時尚須兼顧公
眾利益,所以隱私權是一個受限制的權利。如何平衡政府的公共衛生利益、第三人利益及
個人隱私利益的衝突問題,便是維護病人隱私的最大挑戰。原則上視其利益何者較為重大
而定,必須個別認定。
------------------------------------------------------------------------------
OK,規定上就是不准洩漏病情或者健康資訊。第二段是跟法定傳染疾病相關,不適用
這次的事件。
但是這次是媒體採訪,我們看一下相關規定,重點在2、5這兩點
對於台大醫院的措施,我們新聞上無法得知家屬或他們本人是否同意台大醫院
對外說明醫療過程以及病情。
既然無法得知,很自然無法判斷究竟是否合法,這跟胡自強被公開病例時,第一時間
本人抗議有所不同。
是不是等到陳俊英本人抗議了,要批台大醫院再來批比較好?
------------------------------------------------------------------------------
醫療機構接受媒體採訪注意事項
一、為保障病人隱私與就醫權益,兼顧媒體採訪需求,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醫療機構應依法令規定,致力保護病人隱私,不得無故洩漏。
三、醫療機構應禁止訪客拍攝病人;對採訪媒體應告知不得於醫療機構任意採訪或拍
攝病人。
四、醫療機構接受採訪時,應考慮對病人的病情及權益,不得藉採訪宣傳醫療業務,
招徠病人。
五、接受採訪,如有揭露病人身分之虞或需安排病人接受採訪,應先徵得病人同意。
對未成年人或禁治產人,並應徵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對意識障礙或精神耗弱之病人
,應徵得其配偶或家屬之同意。
六、徵詢病人同意時,宜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或相關人員,告知採訪相關事項,並應明
確告知病人有拒絕之權利。病人如同意時,應派人協助接受採訪;病人如拒絕時,
應尊重其意願。
七、對於未成年人、精神疾病病人、性侵害及家庭暴力受害人,應依相關法律規定予
以特別保護。
八、醫療機構接受採訪,應以不影響醫療作業、醫療安全或安寧秩序為原則;並宜規
劃採訪區、攝影點及採訪動線,派人維持秩序。手術室、加護病房、產房、急診室、
燒燙傷中心、隔離病房、門診診察室與病房,於施行醫療作業時,不宜開放採訪,對
涉及暴露病人生理隱私之畫面,並應禁止拍攝。
九、非經病人同意,不得提供其肖像、人身或生理特徵相關畫面或場景,並應隔離血
腥、暴露或屍體等畫面。
十、遇有重大災害或大量傷患,應彙整傷患名單、傷亡狀況及救治情形,指派專人以
定點記者會方式,對外公布說明。
十一、醫療機構平時應先訂定接受採訪作業流程,並應督導所屬人員遵守本注意事項。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52.120
推 miaudele:我END了192.192.197.104 08/21 05:20
> -------------------------------------------------------------------------- <
作者: ginshop (照鏡子找去,看的到嗎?) 站內: DPP
標題: Re: [問題] E版主要不要出來管一下那個B
時間: Thu Aug 21 10:17:05 2008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可以類比一下嗎?好讓我知道所謂動態標準是怎麼一回事
2008/07/24 - [ 中國時報/北部綜合/C3版]
匕首難敵警槍 毒犯拒捕腰中彈
【陳界良/苗栗報導】
苗栗警分局偵查隊前晚在苗栗市區追捕毒品通緝犯芎樹山,芎嫌不僅拒捕逃逸,還拿
出身藏的匕首揮舞,警方對空鳴槍2次,然後向芎嫌開了一槍,結果擊中其左腰部,幸未
打到器官要害,送醫取出子彈 後已無生命危險,廿三日被解送至苗栗地檢署法辦。
苗栗分局偵查隊員前晚8時多獲報有通緝犯芎樹山(26歲)的行蹤,2名偵查員趕赴苗栗
市中正路上一家飯店門口盤查,芎嫌與3名友人步出飯店時看到警方,芎嫌立即拿出一把
匕首揮舞,拒絕警方盤查,並企圖逃逸,偵查隊員見狀立即呼叫南苗派出所警力支援。
2名員警先對空各鳴一槍,欲遏止芎嫌,但芎嫌不但不棄械,反而轉身逃逸,警方一
陣追逐後,朝芎嫌的腿部開了一槍,子彈疑似先打到地面再跳彈擊中芎嫌的左背部,才將
芎樹嫌制伏,並送往大千綜合 醫院救治。醫院發現子彈停在左腰側體內,立即開刀取出
。
大千醫院表示,子彈並未貫穿身體,也未打到任何器官,經治療後已無大礙。警方昨
下午前往醫院將坐著輪椅的芎嫌押往地檢署歸案,並另再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
嫌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拒捕的芎嫌不但受了皮肉之痛,還多了一條罪名。
請問一下,這樣子大千醫院算不算透露犯人的個人的醫療資訊
怎麼從來不見到有人針對這點向醫院抗議的阿?
--
And you can see the coming battle
You pray the drums will never cease
And you may win this war that’s coming
But would you tolerate the pea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53.86
推 alwayscat:所以我說這議題真的很有意思吧 XD 59.114.39.4 08/21 10:21
→ ginshop:對阿~~有人碰到政治腦袋就不行了 -_- 61.230.53.86 08/21 10:24
→ ginshop:其實阿,如果今天台大醫院出來說,那個人 61.230.53.86 08/21 10:25
推 downtoearth:還是那一句,先把"醫療隱私"的定義 61.146.40.132 08/21 10:26
→ ginshop:被證實吞了大筆的安眠藥,還有人出來說什 61.230.53.86 08/21 10:26
→ downtoearth:弄出來吧,張飛打岳飛,殺的滿天飛 61.146.40.132 08/21 10:26
→ ginshop:麼醫療隱私嗎? 61.230.53.86 08/21 10:27
> -------------------------------------------------------------------------- <
作者: WWDD (本少爺) 站內: DPP
標題: Re: [問題] E版主要不要出來管一下那個B
時間: Thu Aug 21 14:33:37 2008
※ 引述《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之銘言:
: 就算醫師發現此人是造假做偽好了
: 請問,當我們在新聞上看到這種消息被公開
: 難道在譴責"裝病"的之餘
: 不該去反思這種行為是否真的合乎原則嗎?
: 當年那些選前公佈病歷的
: 他們難道就沒有"他們的正義"?
: 所以,在"正義"的大旗下,做什麼事之前,還是需要多一點思考的
: 難道人家壞,大家在情緒激動之餘
: 就可以毀棄社會的種種原則準繩
: 或者,打壓對此做出反省的討論嗎??
: 有些人跟著報紙社論罵民進黨不知反省很行
: 但是自己就真的能接納異見,在衝動情緒之於能去做些反省思考了嗎?
: 或許,我們都該好好複習一句超老梗的廣告詞:
: 要刮別人的鬍子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 這種文化,對台灣未來政治是不會有幫助的
: 今天譴責扁家,難到目的就只是不計一切原則去打倒這個人?
: 而不是去給社會一個警惕
: 希望這個國家的政治能樹立一些新的、好的價值嗎?
太囧了 身為版主 竟然可以這樣硬是要凹?
照你的邏輯 張泰山的藥檢問題不也不能公佈? 因為涉及個人隱私
拜託 道德不是可以這樣無限上綱的
現在是有人用小人步術規避檢調 謊言被戳破了才來說啥道德的問題
扯出什麼道德原則正義反省思考...你自己覺得說的通?
你根本就是已經做錯了事 然後去挑一些阿里布達的東西出來
再假裝自己很冷靜的在看這些事情
拿胡志強出來舉例也是舉的很爛 兩件事情是同個標準的東西嗎?
摸著良心拉!!
PS.你的後7段也很適合你自己多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41.9
> -------------------------------------------------------------------------- <
作者: haley1016 (殘存亦沒路) 看板: DPP
標題: Re: [問題] E版主要不要出來管一下那個B
時間: Thu Aug 21 14:51:29 2008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引述《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之銘言:
: : 就算醫師發現此人是造假做偽好了
: : 請問,當我們在新聞上看到這種消息被公開
: : 難道在譴責"裝病"的之餘
: : 不該去反思這種行為是否真的合乎原則嗎?
: : 當年那些選前公佈病歷的
: : 他們難道就沒有"他們的正義"?
: 基本上,這件事能不能進到"醫療隱私"的範韜都有問題ꐊ
所以我在推文提到了
後來確認裝病的"病人"到底還適不適合用
"病人"醫療隱私保護規範去保護他?
前提為假推論過程縱使正確結果也是假的
: 什麼正義不正義,根本就沒必要討論到這層面的問題
: 我壓根就不認為醫生公布這件事,跟"正義"有絲毫關係
: 既然B板說法條有詳細定義,那還是請B板引出法條,也省得大家各執一詞
: 沒錯,我也在推文下說了"這議題很有討論的意思"之類的話
: 但我的有意思跟B板的有意思看來相去甚遠啊....
: 它有意思在哪裡?有意思在這種事一天到晚在發生,偏偏讓個演員家族激出這種反思
: 每次遇到車禍、重大災害,哪一次不是個醫生就站在螢幕前跟我們報告傷者傷的多精采?
: 我今天站在一個外行人的角度來思考這件事...
: 如果連實際發生醫療行為的這種新聞都可以數十年如一日的被報出來,而不生問題
: 那我們要怎麼一口咬定今天演員一家的新聞(連醫療行為都沒有)就叫做"侵害醫療隱私"
: 這點我百思不得其解啊....
我覺得這是一個程度性的問題
醫療隱私的保護的範圍有多大?
可不可以無限上綱到所有的東西醫生全都不能講?
如果他只是做概括性的回答呢? 如果他講出來的東西攸關公益或是已為人知呢?
舉例來說
阿扁在319槍擊後被送到奇美醫院治療 假設所有的記者只能問一個問題
而這個問題是"請問總統槍傷重不重? 致不致死?"
這時主治醫生如果回答"並不嚴重, 傷不致死..."等等概括性的敘述
我相信大家的答案都是肯定主治醫師可以這樣講的
但是如果主治醫師事把阿扁的病歷表拿出來
然後像李敖有話說一樣攤在攝影機前面一條一條一項一項細細檢討報告
這樣的行為沒話說顯然違反了法律的規定
回到吳家的案子 台大醫院回應記者的方式似乎比較像前者
所以我不認為台大醫院的回應方式不對
事實上 這樣的回應方式你在google新聞上隨遍找ㄧ下都有成千上萬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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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