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DP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引述《kendo26 (kendo26)》之銘言: : : 喔~~你承認自己加條件啦?? : : ok~~有點進步!! : : 至於你要牽托到我這邊來~~很抱歉!! : : 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 : : 怎麼軍人沒有?? : : 只要你承認說中華民國憲法這樣子不算是保障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 : : 那我就算加條件又何妨?? : 加條件又沒啥 : 看不懂本來就是要多解釋啊 : 一直在那裏胡扯加條件 : 不知道你是在胡扯啥 說話加條件就代表之前講的不對!!至少不嚴謹!! : : 中華民國政府也沒法律規定吃口香糖合法吧?? : : 法律沒規定的就是合法!!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都不懂?? : 法律沒規定的事 : 不代表就是合理 誰管你合不合理!! 我問你合不合法?? : : 請問哪一個是依照比例的啊?? : 國民大會我是不知道啦 : 但立院以前是按比例的 : 這是確定的 確定??多久以前?? : : 中華民國主權宣告範圍被你限定到剩下台澎金馬~~ : : 固有疆域你又不承認~~哪裡來的以前各省??佔領地啊?? : 真是好笑 : 現在的主權跟以前的主權相同嗎? : 閣下的邏輯真的是錯亂的有夠糟了 : 中華民國現在的主權就是只及於台澎金馬啊 : 有誰能否認的? 中華民國修改過領土範圍嘛?? 你說說看啊?? : : 你自己去笑啊~~ : : 經過立法院通過的對外交涉條約你都可以不認帳~~你的確是笑話!! : 是可以不認帳啊 : 誰規定要認帳了? : 本來就是後令壓前令啊 對啊~~請問後令何在?? 請你舉出來啊!! : : 憲法也不叫做法律!!憲法就是憲法!! : : 違反憲法不叫做違法~~叫做違憲!! : : 你的知識真是~~唉~~~ : 那請問一下 : 你的控蘇案是符合那條憲法呢? : 請找給大家看一下吧 : XD 你又耍笨啦?? 是你要舉出不符合哪條憲法吧?? : : 你邏輯混亂啦~~哈哈!! : 看不懂 : 你說混亂就混亂啊 : 有本事就證明我講錯了啊? : : 你不就正在幹這檔子事!! : : 是你自己不認帳而已!! : 呵呵 : 你有沒辦法說我那裏錯了 : 我幹嘛要認帳呢? : XD 從頭到尾你都錯的離譜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4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