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引述《kendo26 (kendo26)》之銘言:
: : 喔~~你承認自己加條件啦??
: : ok~~有點進步!!
: : 至於你要牽托到我這邊來~~很抱歉!!
: : 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
: : 怎麼軍人沒有??
: : 只要你承認說中華民國憲法這樣子不算是保障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
: : 那我就算加條件又何妨??
: 加條件又沒啥
: 看不懂本來就是要多解釋啊
: 一直在那裏胡扯加條件
: 不知道你是在胡扯啥
說話加條件就代表之前講的不對!!至少不嚴謹!!
: : 中華民國政府也沒法律規定吃口香糖合法吧??
: : 法律沒規定的就是合法!!這麼簡單的道理你都不懂??
: 法律沒規定的事
: 不代表就是合理
誰管你合不合理!!
我問你合不合法??
: : 請問哪一個是依照比例的啊??
: 國民大會我是不知道啦
: 但立院以前是按比例的
: 這是確定的
確定??多久以前??
: : 中華民國主權宣告範圍被你限定到剩下台澎金馬~~
: : 固有疆域你又不承認~~哪裡來的以前各省??佔領地啊??
: 真是好笑
: 現在的主權跟以前的主權相同嗎?
: 閣下的邏輯真的是錯亂的有夠糟了
: 中華民國現在的主權就是只及於台澎金馬啊
: 有誰能否認的?
中華民國修改過領土範圍嘛??
你說說看啊??
: : 你自己去笑啊~~
: : 經過立法院通過的對外交涉條約你都可以不認帳~~你的確是笑話!!
: 是可以不認帳啊
: 誰規定要認帳了?
: 本來就是後令壓前令啊
對啊~~請問後令何在??
請你舉出來啊!!
: : 憲法也不叫做法律!!憲法就是憲法!!
: : 違反憲法不叫做違法~~叫做違憲!!
: : 你的知識真是~~唉~~~
: 那請問一下
: 你的控蘇案是符合那條憲法呢?
: 請找給大家看一下吧
: XD
你又耍笨啦??
是你要舉出不符合哪條憲法吧??
: : 你邏輯混亂啦~~哈哈!!
: 看不懂
: 你說混亂就混亂啊
: 有本事就證明我講錯了啊?
: : 你不就正在幹這檔子事!!
: : 是你自己不認帳而已!!
: 呵呵
: 你有沒辦法說我那裏錯了
: 我幹嘛要認帳呢?
: XD
從頭到尾你都錯的離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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