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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nsy (Eye Taiwan)》之銘言: : 這個邏輯就不對了 : 喜歡特定主題&公共場所使用權 根本毫無關聯 : 對於"喜歡特定主題而去排隊占位子"這個行為本來就正正當當 : 公共場合人人皆有權利使用,隨地點時間熱門程度各自不同而已 : 今天你也可以在跨年前去觀音山鎖腳架,我想應該沒人會說話 : 但占位子的方式有很多種 ex.親自露營排隊、推派代表、鎖腳架..... : 雖然就結果論都是一樣 但帶給人的觀感卻不盡然相同 : 單純是不平衡的心理造成 : ^^^^^^^^^^^^^^^^^^^^^^^^^^^^^^^^^ : 我要聲明一下我沒說鎖腳架是合法的行為..... : 這邊只是單純想討論不同的排隊行為造成的觀感 : 因為就結果論都是佔了一個公共場所的位子 : 看推文好像大家都解讀成我支持鎖腳架Orz : 不過換個角度想 占位子的方式只對想上象山的人有影響 : 對於沒打算上象山的人根本沒差,怎麼處理就留給想排隊的人去激發創意吧! : ps.話說回來不一定綁個傘架就是要去拍照 搞不好是要去賣香腸XD 我再說清楚一點好了 如果真要論公共場所使用權利 以象山為例 是不是每個公民都有權利(輪流)站在最前排 而不是最先到場搶位子的人持續占據最好的視野? 但現今社會上的共識就是先佔先贏 差別只在佔據的方式接受程度與否 有人可以接受"物品佔位" 有人認為這是路霸行為 但是本質上和"以人佔位"並沒有什麼不同 今天一個"人"願意花時間去路邊佔停車位 是不是可以接受? 如果不能接受 那在象山占位子又如何能接受? 最後再重申一次 我從沒說&贊成"鎖腳架占位子是合法的"喔= =; 我想表達只是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湊熱鬧~~ 請大家看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64.215
apigboys:只有公民可以?那國民呢?居留權的呢? 12/28 23:37
dansy:公民你可以隨意替換阿 端看你想分享到哪個層面而已 12/28 23:38
apigboys:社會上的共識就是先佔先贏說法出自於?還是您個人見解? 12/28 23:38
dansy:很多層面都是阿 最簡單的停車位啦... 12/28 23:42
apigboys:小弟資質駑鈍,謝謝大哥指教,我沒有問題了。 12/28 23:43
dansy:隨便阿 跟你這種只想掉書袋玩文字遊戲的也討論不出什麼東西 12/28 23:49
arabeske:去政見發表會吧你. DSLR版無關 12/29 00:33
apigboys:呵呵。 12/29 00:43
lai20002434:用人去占停車位你可以不接受,但是你不能強迫他離開阿 12/29 01:01
lai20002434:早到的人站在第一排你也可以不接受~但是你也不能強迫 12/29 01:02
lai20002434:他離開阿~所以大家會覺得自己早去是比較合理的行為 12/29 01:02
Windf:完全是歪理 12/29 02:09
Windf:誰跟你說人佔位觀景跟物佔位是一樣的? 12/29 02:09
Windf:是人的話他本人就在哪邊使用空間了,根本沒有佔位的問題 12/29 02:11
Windf:這件事本來就是綁腳架合理與否的問題 12/29 02:12
Windf:扯這麼多又不承認支持綁腳架,到底想說啥 12/29 02:14
devin0329:人也不能占停車位 不然我一家人坐在停車位上野餐 你看會 12/29 02:48
devin0329:不會被檢舉 大家認同人佔車位前提是車子不能太久不來停 12/29 02:49
devin0329:那只是不想惹事端的容忍 物品占位跟"使用者"占位本質上 12/29 02:50
devin0329:完全不同 除非你的相機會自己取景跟拍照 不需藉助你操作 12/29 02:51
justwhite:是人到當場先佔先贏 不是可以隨便擺東西佔位 12/29 03:47
hnjsh:一樣都是道德淪喪的事不是細項單獨來看就合理,這跟黑道故意 12/29 05:04
hnjsh:派眾小弟去鬧場有什麼差別:大哥可能明後天要請客,我們一人 12/29 05:06
hnjsh:先佔一桌 不過現在先不急者點菜>.^ 12/29 05:07
hnjsh:要不然精華商圈派人輪班佔光停車位 你看看會不會被人報警 12/29 05:09
hnjsh:惡意長期霸佔就是路霸 管你是用人還是用啥鬼 12/29 05:10
kazami:原po舉的例子很爛,停車位=公共空間??他本來就是有特定使用 12/29 08:57
kazami:目的的一個空間,目的就是要停"車", 車子一來,人根本就沒有 12/29 08:59
kazami:權利佔用,只要沒車子要停,你想在那邊站多久沒人會理妳 12/29 09:00
kazami:甚至你要在停車位上面烤肉也沒我的事,只要車子一來你能馬上 12/29 09:01
kazami:把東西打包離開不妨礙停"車",沒有人會管你在那邊幹麻 12/29 09:01
kazami:在這空間上有車的人擁有比沒車的人優先使用這個空間的權利 12/29 09:02
kazami:還有我看到這裡似乎反對原po論點的人比讚成的人多??不知原 12/29 09:04
kazami:po是依據何種事實來說先佔先贏是社會的共識??? 12/29 09:04
kazami:象山的例子,只要是"人"都有相同的權利,所以當有人在你之前 12/29 09:06
kazami:使用那個位置的時候,你沒有權利去妨礙他人行使他的權利 12/29 09:07
kazami:象山上面"以物佔位"跟"與人佔位"在本質上根本就不同,是你 12/29 09:08
kazami:自己以結果論然後來說他們本質相同 12/29 09:09
kazami:最後 雖說原po沒說過鎖腳架是合法的 但是你的文章就是似乎 12/29 09:16
kazami:要暗示大家這個行為是合理合法的, 不然也不會引來這麼多反 12/29 09:18
kazami:對意見 12/29 09:18
m06:整篇詭辯..用一半對一半錯的觀念誤導.. 12/29 09:54
m06:每個人都有權利站最前面 沒錯..但是否該輪流? 12/29 09:54
m06:還有就是 你忘記了一點 你沒有權利趕別人走..所以會形成先來先 12/29 09:55
m06:贏 12/29 09:55
m06:沒有人時 你隨時可以站最前面..但有人時你無權驅逐他 12/29 09:56
m06:停車位..本來就是停車的 又不是停人的= = 12/29 09:57
canandmap:又是一篇「我覺得」的感覺論廢文 12/29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