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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對著自己說, ◢█▆▃◢▅▄▂▃◢◥▃◢█◤ ║
║別再依賴那不成型的愛情, ██◢█◢█◢▄▂◥█▁▂◢█◣ ║
║於是,妳不曾出現在我的生命裡。 ◥▅ ▄▅▆▇█◣▁▂▃▅▆◣ ║
║ ◢█▄◥▃▄▅▆▇ ◥◥▅◥ φblu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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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12.215
我剛剛看了一下板規,並沒有規範到加重處罰的部份,
為了避免「第一次罰七天、到了第十次一樣都是罰七天」的情況產生,
本公告之後,對於犯版規的部份先做出以下更動。
有水桶前科紀錄的使用者ID,板主在處理水桶的時候會加重處罰,
也就是說「您第一次言論失當關七天,第二次可能就一個月了喔!」
我已經先說好了,請各位板眾多加注意,尤其是常常犯規的!
這是臨時動議,在還沒有正式版規文章發表之前,一律都是這樣執行。
當然,你不犯規那就什麼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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