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NR34:"那叫焦徑比 光圈光圈 積非成是!"09/21 12:03
推 rexlaser:既然你認真問了 那就請你去翻所有的菜頭標示09/21 13:55
→ janhon:, . 傻傻分不清09/21 14:24
→ odgbb:光圈寫在先還是寫在後 看的懂就好啦XD09/21 15:37
推 wonderverge:看得懂就好啦…難道你會以為1.4是焦距嗎?不可能吧XD09/21 15:39
→ janhon:其實 1.4是焦距 50是光圈09/21 15:45
沒用的廢言都刪掉了~
※ 編輯: MyNameIs5566 來自: 211.74.180.188 (09/22 20:30)
→ BNR34:你更改了我的推文文字 我認為你不應該這麼做09/22 21:08
→ cjlee:最該刪的怎麼部份沒刪??09/22 21:14
噓 oil0511:我覺得這篇才是該刪的 喔對 可以順便刪一下你自己的帳號09/22 21:25
情結屬實而且相當嚴重,根據板規:
5.禁止惡意修改或刪除文章下之噓推文。
就修改個人的推噓文部分,由於站方賦予發文者有此權利,
故自己的文章刪除自己的推噓文算是合理範圍;
但若該文章已淪為論戰、互相攻擊等情況,
而發文者企圖修改自己推文來掩蓋部分事實,仍視情況處份之。
以及本版文章#18YLetMU之內容:
作者 tetfreeago (踢踢哥哥。) 看板 DSLR
標題 [公告] 板規執行臨時動議,請板眾務必入內觀看。
時間 Fri Jul 25 12:44:37 2008
───────────────────────────────────────
我剛剛看了一下板規,並沒有規範到加重處罰的部份,
為了避免「第一次罰七天、到了第十次一樣都是罰七天」的情況產生,
本公告之後,對於犯版規的部份先做出以下更動。
有水桶前科紀錄的使用者ID,板主在處理水桶的時候會加重處罰,
也就是說「您第一次言論失當關七天,第二次可能就一個月了喔!」
我已經先說好了,請各位板眾多加注意,尤其是常常犯規的!
這是臨時動議,在還沒有正式版規文章發表之前,一律都是這樣執行。
當然,你不犯規那就什麼事都沒有!
--
水桶處分一個月。
-----
另外MyNameIs5566先前在本版引發動亂的相關文章都以前述備份寄往in3板主那邊,
我無法理解in3為何至今都沒有動作以及說明,所以本案處分皆與上述案件無關。
我以為我馬上就要走了,卻沒想到事情生變,
本來把一切事情都處理好了,卻沒想到in3至今都沒空做出回應跟說明,
昨天都還在msn聊天呢Orz。
總之在我上線的時候發現違反板規,
該辦的我還是得辦。
另外,我知道有人會來跟我扯是不是什麼恩人恩怨啦
是不是什麼一定得要5566浸水桶啦,
是不是版面瀰漫著一股多數暴力啦。
我都歡迎你們抱持著這種想法,
因為只有這樣你們才會監督版主。
也因此你們才有機會明白,板主是怎樣在這種「類似判決死刑時的拉扯」,
說白話一點就是,人本集團跟老師之間的抉擇啦XD。
-----
另外,那些噓文以及酸人的版眾,
不要這樣一直逞口舌之快,
雖然你們都巧妙的不被激怒外加不致越線,
但是你們這群壞寶貝蛋也讓我很困擾的捏。
不要再這樣子了,當個乖寶寶不可以麻~~
下次再不乖點心時間就餵你們喝毒奶喔~~。
--
「真愛不會無敵,它只是比較堅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