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天 每個人必須至少完成和兩個對手的比賽 沒完成 就視為缺賽
之前罰則是缺賽一半以上就要禁賽三屆 多訂了這7天期限我打算比照辦理
如果7天內沒至少完成和兩個對手的比賽 不管你和一個比了還是完全沒比 就禁賽三屆
這或許有人覺得苛刻 但我想有興趣想玩的一週都不來比賽就說不過去了
當然 對手至少有四個 如果你前7天有完成至少兩場 但7天後卻完全沒比
那你也一定缺賽一半以上 也是要禁賽三屆
當然 事情有時無法盡如人意
自知無法如期比完可以寫信向我表示棄權 才不會遭到禁賽
=====複賽=====
根據我在今年二月發的文....
個人認為複賽也要和初賽一樣要約戰(但在複賽戰績文推文即可 避免多佔板面)
現在複賽時間是7天 個人想說第一輪(八強)的4場比賽希望最晚要在前4天比完
而第一輪在複賽開始第3天可以開始約賽 沒回應又沒上線比賽的人就算輸了
也就是說 第一輪在複賽開始後算起 4天內都沒上線又沒回應約戰的人就算輸
而如果前4天 應該對弈的兩人都沒約戰也沒對弈就算兩人都輸 -> 完全爽到對手
至於第二輪以後的3場比賽(2場四強和1場決賽)就最晚在最後3天比完
同樣要約戰(推文即可 避免多佔板面) 2場四強比賽希望最晚要在複賽開始後6天內比完
第4天可以確定四強名單了 所以第二輪的2場比賽在複賽開始第5天就可以約戰了
到第6天結束 應該只剩下兩位要比決賽的板友了
以下畫個圖示 希望大家能看得更明瞭
複賽日程表(天數)
{-----------第一輪比賽時間-----------} {第二輪比賽時間} {決賽}
1 2 3 4 5 6 7
↑ ↑ ↑
可以開始約第一輪 可以開始約第二輪 比完四強直接推文約決賽
以上所講的都是"最晚"的意思 如果大家的比賽都超前進度那當然沒差
沒約戰就算輸 另外加禁賽一屆
當然 有時事情無法盡如人意
無法如期上線比賽可以寄站內信向我說明 視為請假
假期是一天 一個人一屆只能請一次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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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可以算是新定的規則請大家務必配合 這也是為了使這個板的運作更順暢
發文後即刻生效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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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146.74
※ 編輯: klarc 來自: 218.175.146.74 (08/04 22:23)
第28屆的比賽拖延到了 雖然或許大家都不願意
時間有時也很難配合 但結果就是拖延到了
既然這樣 我想有必要訂出較為強制的時間規定
而有關於這屆的處罰 請再給我一點時間 我會再發文說明
言歸正傳 其實早在二月時我就提過複賽的罰則了 收在精華區 6-10-2
但當時沒人回應 之後也都沒發生 所以這條罰則幾乎就等於不存在似的
但沒用到不代表這條罰則不存在 所以我想我再重申一次好了
這只是遊戲 但遊戲也要有規則 不能隨便弄弄
大家無非都是希望規則更明確 大家能玩得更公平
我簡短地解釋一下預賽和複賽的罰則 你想速讀可以看有上色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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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賽====
預賽通常有14天 如果情況允許 有時我也曾放寬到16天
有鑑於有少數人都會拖到最後一兩天才願意來比賽
等於變相要別人配合他的時間 這其實是不太公平的
別人等你大半週 你卻在最後一兩天才願意來比賽
那如果等你大半週的人剛好最後那幾天有事呢 責任算他的嗎 我想這也有失公允
所以 就以前7天為一個期限 不管預賽是幾天 不管有幾個對手 就定前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