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vonne0105 (就這樣吧)
看板Datong
標題[公告] 增修版規
時間Sun Aug 20 01:53:31 2006
經過與熟悉站務與法律的版友討論過後
重新擬定了關於騷擾事件的處理辦法
1.定義:騷擾,謂以PTT站內信,水球,或MSN等可從本看版取得之個人電子通訊媒介,
對特定人就同一或類似主題反覆發言,致普通被騷擾者心生厭惡或恐懼者.
2.不告不理原則:被騷擾人為騷擾事件之告發人.
3.舉證責任:被騷擾人需提出紀錄,釋明確被騷擾.被控騷擾者需提出證據,
反證其騷擾行為合乎社會常情或PTT通常網路禮儀.
4.審理原則(一)秘密審理主義:對於已提出之騷擾事件,任何人不得於任何公開看版討論,
違者水桶二週.判決結果應公告於看版.
5.審理原則(二)自由心證主義:版主處理騷擾事件,應依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
6.辯論主義與鑑定人:版主就騷擾事件,應聽取二方說法;若版主就騷擾事件之定義有疑義,
可秘密諮詢(1)登記版友(2)站務人員(3)相關專業人士,
但在諮詢意見在判決公告中略述;前項(1)應注意性別平衡.
7.罰則:(1)微罪:若已被認定為騷擾,但犯行輕微或意識低落者,版主第一次可私下警告.
判決結果公告時應匿名.
(2)通常處分:若被認定為騷擾,情節重大或已被警告者,將水桶一個月.
(3)三振條款:若被警告第三次者,將水桶半年.
(4)罰金:前列處分應附帶罰金,金額不低於250批幣,不高於2500批幣
或受處分者之虛擬貨幣財產1/2,若不願繳清而受水桶處分者將無法復權.
版主應將罰金總數定期公告,而罰金將用於本版舉辦徵文等活動用.
8.生效:本章自公告後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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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寫得有些嚴肅
但只是把醜話先說在前頭
一般的版友不用過度恐慌與緊張:)
大同版還是大家的好處所
歡迎大家熱烈參與版務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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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