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ents (小g~重力常數9.8)》之銘言:
: 好像當我們問一個偵探說 為什麼不能殺人
: 那個偵探卻說 就是不能殺人
: 我們會覺得莫名其妙
: 其實殺人應不應該被阻止應該在於
: 殺人不只是一種罪 更是一種權
: 在於當你操著其他人的生殺大權時
: 你就剝奪了人生為人的一切價值和機會
: 近百年來有所謂的冷硬派偵探
: 在他們的世界裡
: 有這最下等的流民和最惡劣的罪犯
: 但是這些罪都是可以被原諒的
: 因為這個世界已經髒污了
: 所以沒什麼不能被原諒
: 唯獨謀殺 是完全不可原諒的罪
: 這在金田一和柯南中已經被復述了無數次
: 殺惡人和殺其他人並沒有什麼不同
: 我想引述一句赫丘勒白羅的話
: 謀殺的人之所以不可原諒
: 在於他僭越了上帝的職責
: 我覺得這句話說的非常好
: 當一個人覺得自己是上帝的時候
: 認為自己可以決定誰死誰活的時候
: 那他將會是一個惡魔
: 所以如果你問我為什麼不能殺人
: 我也會告訴你
: 就是不能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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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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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想提出為什麼不能殺人這個疑問
而是想提出以前看過的一個特殊想法 一個完全基於理性思考的想法
讓我覺得有趣 所以PO上來給大家看看
雖然就我自己而言 人身為人的價值是很崇高的 但那是有前提的
前提就先略過不提 因為實在離題了
總而言之 在我心目中 讓自己對人有生殺大權也是不好的
但現實上 人只是一種動物 而且不太崇高 這樣的人類掌握著其他生物的生殺大權
卻不是一種罪 而殺人 卻是最嚴重的罪 邏輯上總覺得怪異
因為一開始人就把自己的身分抬的很高 卻沒有尊重其他的生物
為什麼殺人是不好的 "就是不好" 這樣的答案 稱不是強力的說服
就像父母禁止小孩作某事 卻說不出原因 只能說不行一樣
在我提到的少年犯罪事件簿裡的檢察官 原本是想做動物學家的
他的說法沒有特別看重人類 他只是提出一種角度
"站在人類族群的身分思考
將殺人權歸於法律對人類而言較有利 可以減少浪費的資源"
我第一次看到時 有一種原來只有法律能殺人是基於經濟角度考量的感覺
因為那陣子在讀經濟
而經濟學是研究如何將有限且多種用途的資源做最有效分配的學問
...又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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