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交傳播理論期末報告,老師瞄了一下title...
傳播理論與女性主義觀點:以大眾音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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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什麼叫大眾音樂啊? Mass Music?" 他問。
天啊,對耶,我沒事寫成大眾音樂幹嘛? 寫流行音樂不就得了?
沒辦法,也收不回來了,只好苦笑,還掰出Simon Frith唬一下說他好像是這麼說的。
但應該是不同義的指涉,操作型定義並不相同,唉。
回家的路上,突然想到,唉,原來是DM的專輯聽太多次所致?
Music for the Ma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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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迷樂團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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