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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想:
: 1. 邊看邊中英混打真麻煩 :~
: 2. 看沒幾個字就要換行的排版真令人討厭。:(
真是辛苦您了
: 3. 原來大家離團總是〝毅然離去〞啊!! -_-
leave in silence??
: 3. 永不足夠讓我想到 cure 的歌 :D
: 4. 他就很愛用四字以內假裝成語就對了。XD
大概求一致的美觀吧(還有假裝很博學 :p)
以前看電影雜誌有說
電影字幕會要求譯者在一個畫面翻的字數要一定(我記得是13字....忘了 ^^")
所以可能是波麗佳音有要求...??
: 5. 以前都很愛說:希望與台灣歌迷見面。還可以再假一點。><
: 6. 我突然想到,也想看看 electronic 的第一張專輯歌名翻譯耶! ^^A
: (真的是剛才想到的啊~^^")
好啊 我回台北就給它打上來 :D
: 7. 以前只是光翻譯歌名,現在進步到歌詞也要一起翻,而且更好笑。
唉呦 還是別翻歌詞了
以前沒學過 會覺得這是樂迷福音
現在看得懂點洋文 反而覺得這是一大殘害(有些歌詞根本亂翻)
還是看原文有感覺(就算要查字典想得半死也沒關係)
我寧願唱片公司翻biography或profiles那些 或給什麼寫真集 ^^
(就像偶像團體的專輯會附的那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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