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羅佩斯的背景
公元一八八三年五月十八日,包浩斯設計教育的創始者,
現代建築的前導大師--華特.格羅佩斯(Walter Gropius)
誕生於德國的柏林.
在格羅佩斯誕生那年,主張在畫面上運用數理結構和科學
色彩效果的新印象派剛剛開始萌芽;現代繪畫之父塞尚
(Paul Cezanne 1839-1960)正脫離了印象派的束縛,以「多
元的觀點」,從事富於構成趣味的靜物和風景畫的創作.
格羅佩斯家族是德國薄有聲望的藝術世家.他父親是一個
建築師,他很自然的繼承先人的傳統作風, 養成強烈的創作
精神和藝術氣質.其中影響他最大的是叔祖畫家卡爾.威廉.
格羅佩斯和叔父建築家馬丁.格羅佩斯. 其叔父曾擔任過柏
林藝術工藝學校校長,他一方面致力於新材料的研究實驗;
另方面也竭力提高德國的設計標準.很明顯,格羅佩斯在日
後創辦包浩斯和執教美國哈佛大學時期之所以特別重視設
計水準和材料研究,實是深受他叔父的影響.
格羅佩斯在他一九五零年出版的「設計與工業」 中曾描
述他童年時社會情形:「當我還是一個小孩的時候, 我家住
在一間都市的公寓裏面.那裏設有開放式的瓦斯汽爐, 每個
禮拜六供應熱水一次,但每次只供應熱水兩小時.那裏,沒有
電車,沒有汽車;當然也沒有飛機;至於收音機,電視,電唱機
,和電話等都是不存在的東西.」 這就是格羅佩斯生長的環
境.他從這樣簡樸的社會環境裏面成長, 日後卻成為改善「
人為環境」的理想家.
格羅佩斯分別在柏林和慕尼黑完成學院建築教育以後,於
一九零七年投入柏林大建築家彼得.巴赫倫斯的設計事務所
工作,達三年之久.格羅佩斯在他一九三五年出版的 「新建
築和包浩斯」裏面,曾經明白的表示巴赫倫斯對他的影響:
「一九零八年,當我在巴赫倫斯設計事務所完成基本訓練,
開始執行建築設計業務時,建築和建築教育思想仍舊整
個的為古典體系的學院派法規所統御.巴赫倫斯第一次
將有關建築問題理想和制度的相互關係傳授給我.我開
始具有信念;現代結構技術必須在建築上表現,同時這
種表現需要使用前所未有的形式.」
然而,格羅佩斯的表現卻比巴赫倫斯更為超越,他在剛開
始建築設計的時候 ,就證明出他在把握建築新材料和新技
術的性能面具有不凡的力和表現;同時,他也充分體認出建
築師的重大社會責任.他說:「工業化房結構的構想, 可以
通過在每一棟建築上面反復應用相同的標準合成部份的方
法而使之實現....每一平面設計形式, 可以應用標準單位
結合而產生無數的變化.」很明顯的,這個時候他已經預料
到二十世建築的急務,並已提出了具體而有效的解決方案.
從格羅佩斯早期設計作品和理論著作的基礎來說, 他的
設計思想並未踰越「德國設計聯盟」所建立的標準. 他相
信藝術家具有「將生命放入死的機器產品中」的力量, 同
時主張「藝術家的感覺與技術師的智識必須結合, 以創造
建築和設計的新形式」
在一九一四年間, 格羅佩斯的這種論調非常迎合德國社
會的需要,因而很自然獲得普遍的歡迎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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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羅佩斯與包浩斯的誕生在現代設計史上, 公元一九一
九年是一個重要的起點, 現代設計教育先知華特‧格羅佩
斯在這一年創立「國立包浩斯設計學校」於韋瑪城, 為工
業時代的設計教育開創了新的新紀元. 情勢對於格羅佩斯
都非常有利,原美術院的教授熱誠地歡迎他去主持校務;而
在韋瑪貿易與工業組織方面, 也重新提起前美術院院長麥
肯遜建議在美術院增設建築與設計學校, 並由格羅佩斯領
導校務的方案.
同年的三月,格羅佩斯正式把「市立美術院」與 「市立
藝術工藝學校」合併為「國立建築學院」(das Statliches Bauhaus),
並隨後發出包浩斯宣言:
「完整的建築物是視覺藝術的最終目標
藝術家最崇高的職責是美化建築. 今
天,他們各自獨立的生存著...建築家
,畫家和彫塑家必須重新認知,一幢建
築是各種美感共同組合的實體. 只有
這樣 ,他的作品才可能灌注入建築的
精神,以免迷失流落為"沙龍藝術"....
建築家,彫刻家及畫家們,我們都應該
轉向應用藝術.」
包浩斯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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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四年,保守派在政府中佔有優勢,保守派政府對格
羅佩斯的新風格控以顛覆罪, 於是包浩斯全體師生在格羅
佩斯的領導之下 ,在一九二五年四月重新在狄索展開復校
工作.包浩斯上下均抱著重建理想的興奮心情,全體師生無
不積極而樂觀的集中精神和力量,實踐 「藝術與技藝的新
統一」的崇高目標. 格羅佩斯一面著手進行修訂及擴充課
程,另一方面建立較有彈性的教學方法,同時允許自包浩斯
出身的年青藝術家加入教授陣容以後,教學成績斐然,學校
聲勢日見浩大.
包浩斯結束
一九二八年二月 ,格羅佩斯因鑒於包浩斯的基礎已經建
立,個人工作過於繁重,乃決心辭卻九年之久的校長職務,
離開自己一手苦心創立的學校. 並推薦當時的建築系主任
梅葉接任校長職位.梅葉接任的同時,帶來一批新人和一套
新作風, 但激進的作法卻使得梅葉被逼離職. 之後格羅佩
斯又推前衛建築大師密斯‧文得洛為繼任人選. 在文得洛
的領導之下,包浩斯積極的加強建築研究, 學術風氣濃厚,
好像獲得了新的生命.不幸的,兩年後納粹黨佔領狄索, 並
關閉了包浩斯. 文得洛雖然在柏林租用了一間舊電話工廠
作為臨時校舍,但在獨裁政治的壓迫下,包浩斯終在一九三
三年七月正式宣告結束.
格羅佩斯,在包浩斯之後,英國時期由於納粹黨對藝術的
壓迫,格羅佩斯不得不在1934流亡英國.在英國,他和福萊
(Maxwell Fry,1899-)合作執業三年.
哈佛大學,美國時期
格羅佩斯於1937獲聘為哈佛大學建築系教授.一直到1969
他去逝為止,他都待在美國教學,執業.這期間他曾和布魯厄
(Marcel Breuer)合作,將預鑄工法發展成熟,並創作極具代
表性的預鑄建築.也曾長期領導一個聯合事務所---- T.A.C.
(The Architects' Colaborative)
在這期間,他把他的教育理念帶入哈佛大學建築系, 並影
響哈佛將近三十年.他與T.A.C.的成員們所共同創作的建築
也對美國及其它地方產生示範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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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羅佩斯年表
1883 生於柏林
1907 完成學院建築教育,進入巴赫倫斯事務所
1918 從一次大戰德軍騎兵退役
1919 創立包浩斯
1926 發展出「標準制營建方法」
1928 辭包浩斯學院院長一職
1934 因納粹專權而流亡英國
1937 獲哈佛大學建築系聘為教授,定居美國
1941 開始與布魯厄(Marcel Breuer)合作
1943 與Konrad Washsmann合作至1945
1945 創立T.A.C.(The Architects' Colaborative)
1969 去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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