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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hram Shirdel:「試圖表達內涵(content)的建築語言, 就 │ │如語言一樣, 只是哲學的工具(instrument)。建築的工具是 │ │形式, 不受任何內涵所制約(not conditioned by)的形式。」│ │[from:《A+U》,9006: pp.8] │ └───────────────────────────┘ 繼續談談有關「表達」的問題。有人想討論這句話嗎 ? 1. 前 言: ──── -a 一般的人常有一種樸素的觀點, 以為「形式」是「內 涵」的載具。用個比方來說, 如果「形式」是一個「 蘋果」,「內涵」就是「果核」, 對「形式」而言,「 內涵」就像一個做為「中心」的基準點, 是所有「形 式」的「產生」與「意義」的根源, 形成一種「形式 ←內涵」的解釋模型。由這樣的觀點出發, 許多人進 一步的認為「內涵」是由「作者」像打針一樣「注入 」作為載具的作品[的形式]之中, 再由「讀者」像吸 鋁箔包果汁一樣「吸出」, 完成所謂「表意」或「溝 通」的行為。 -b 其實, 面對同樣的形式對象, 作者和讀者所見可能有 很大差異, 甚至完全不同。七○年代以後, 理論界差 不多都已承認這樣的看法, <1-a> 後半段的陳述已經 被推翻。 -c 在同一段時間裡, 對<1-a> 前半段的陳述, 也有很多 質疑, 大多來自於所謂「後結構主義」, 特別是「解 構論」。Shirdel 和他的合夥人 Kipnis 的觀點, 多 半源於此。以下為一段由引文衍申的解釋性論辯, 供 大家參考。 2. 反對傳統的「形式←內涵」典範 ────────────── -a 「內涵」可以是很多種東西,「形式←內涵」, 簡單的 說, 就是: FORM FOLLOWS X, X AS「內涵」。如果 用「西堤站」裡大牛所講的「生活」為例, 就是: 形 隨生活。 -b 但是, 什麼是「生活」? 大概有人會說生活就是: 睡 覺、吃飯或講話、思考、讀書這些生理的或社會性的 行為。 -c 再想想, 這些「行為」不就是一些動作、一點表情、 一些 ..... 嗎 ? 那麼, 這樣的「生活」不也是一 種肌肉、語言 .... 的「形式」嗎 ? 如果也是「形 式」, 我們憑什麼說像「生活」或「理念」這類「形 式」可以變成「內涵」, 並且被置於思考或形式生成 的中心原點呢 ? -d 我們日常思考中充滿了這類不自覺其漏洞或偏狹的觀 點, {Re: 談建築<二>}已經提到很多。其基本模式是 把某套操作體系的基本假設當成「理所當然」的「公 設」, 將其置於一個無法或不可被質疑的位置, 讓沒 有說出道理的變成不必說出道理, 成為一個被神祕化 的「中心」, 整體結構的基準原點。 -e 德希達所講的:「有中心的結構概念事實上是一場基 於一個基本立場的遊戲, ...... 而它本身是在遊戲 的範圍之外的」就是這個意思。 [Derrida, 1978: pp.279] -f 形式的操作就是一種文本的書寫, 一種文本之間的轉 換與重組, 操作的過程裡沒有必然的「中心」。 -g 「生活」[或任何的「內涵」] 其實還是具有「形式」 的性質, 或者根本可以視為「形式」。我們所幻想的 「形式←內涵」, 其實是「形式(B)←形式(A) 」, A 與B之間, 沒有先驗而必然的主從或因果先後, 只有 一種沒有基準點的 intertextual transposition, 一種去除中心的, 不同文本[形式]之間的轉移。 問 題: 1-a 雖然形式的產生只是一種沒有基準點、 ──── 去除中心的, 不同文本之間的轉移。但 是在現實裡, 形式的產生顯然並未因為 「沒有基準點、去除中心」 而變成一種 任何文本的隨機組合。那麼, 形式的產 生或操作是否存在某種規則 ? -b 我們是如何在無限的「轉移」可能之中, 確定某一組元素、某一組操作, 然後產 生出一個在實質形式上被「確定」的「 文本」? 2-a 在「文本書寫」的過程裡, 我們必須要 進行一些取捨與判斷, 才可能產生出確 定的結果。 這些取捨與判斷 (對/錯、 好/壞 .....) 的依據是什麼 ? -b 當我們以形式A為形式B的依據時, [ 例如: 可以停車(A)的停車空間(B)]。 我們的思考結構到底是怎麼回事 ? 為 什麼A可以決定B呢 ? A與B, 或者 A對B的關係究竟是什麼呢 ? ---E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m8.ntu.edu.tw) ◆ From: 140.112.18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