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側寫”是美國司法實踐領域新近出現的關於犯罪心理研究的一個新概念。它的含義
是什麼?讓我們先從一宗案件談起。
數年前,美國紐約州布朗克斯區的一座公寓裏發生了一起謀殺案。這天下午 3時許,居住
在這座公寓的一位老婦人接到同樓住戶送還的她女兒丟失的錢包後就打電話給上班的女兒
弗朗辛‧埃爾夫森,當老婦人被告知女兒這天根本沒來上班時十分吃驚,立刻出門搜尋。
在公寓樓頂平臺上,老婦人被眼前的恐怖景象驚呆了:女兒赤身裸體已經死去,手腕和腳
被她自己的皮帶和尼龍襪捆綁著,頭部套著內褲,頭部兩側地面對稱地擺放著她的一對耳
環。屍體佈滿了被重擊和刺傷的痕跡,大腿和膝蓋處有咬痕,並有“你們無法阻止我”的
字跡,腹部還寫有下流字眼。警方聞訊後經現場勘查和驗屍確認,被害人手上沒有因自衛
而留下的傷痕,指甲縫裏也沒有血跡或皮膚碎片,她是在走下樓梯時受到突然攻擊的。昏
迷後被搬到樓頂平臺,並被兇手用手提包背帶勒扼致死。之後兇手用袖珍折疊刀把其乳頭
割下置於胸前。兇手作案後在屍體旁大便,並用受害人的衣物掩蓋,屍體上有精液,但未
遭強暴。此案駭人聽聞,引起了媒體和公眾的空前關注。警方成立了一個由26名警探組成
的專案組,詢問了2000多名嫌疑人和相關人員,審查了該區的所有已知性兇犯。然而一個
多月過去了,調查工作毫無進展,兇犯仍逍遙法外。
在智盡計窮之際,專案組想到了可為各地警方提供“罪犯側寫”諮詢服務的美國聯邦調查
局行為科學調查支援科。該科“罪犯個性專案側寫主管”約翰‧道格拉斯等人在作出“罪
犯側寫”前根據案件全部材料作了如下分析:
道格拉斯認為,這不是蓄意謀殺,而是一起突發案件。據調查,被害人下樓有時乘電梯,
有時步行,故無法推測在某個特定早晨她的選擇是什麼。如果兇手埋伏在樓井處等候,就
可能撲空,而且可能撞見別人。而兇犯行兇所用的提包帶以及被害人屍體上所有的東西都
屬於受害者,說明除袖珍折疊刀外兇犯沒有帶武器和強暴用具。這都可斷定兇犯不是蓄意
作案。
既然不是蓄意作案,那麼是什麼人一大早就到達公寓樓井處碰見被害人呢?這有兩種可能
,一是郵差或電話電業維修工,二是附近居民。專案組沒有得到目擊郵差等人員的報告,
可排除第一種可能。從案發現場看,兇手實施最初襲擊後為防止敗露而把受害者轉移到樓
頂平臺,可見兇手對公寓環境熟悉。據此第二種可能性成立。由於案件具有性攻擊性質,
故可推斷案犯的種族和年齡與被害人相仿:白人,25至35歲。
從被害人看,她體重90磅,身高不足五英尺,患有脊柱後側凸輕度殘疾,是殘疾兒童輔導
教師。兇手對一位弱小女子施以閃電式襲擊使其無法抵抗後才對其實施性虐待,可見兇手
缺乏自信和安全感。兇犯在屍體上手淫的方式標誌著他性事幼稚、性功能低下。性虐待的
色情讀物會激發手淫的幻想,可斷定兇手藏有這類讀物。兇犯作案是要將其性幻想變為現
實。當他人早晨上班時兇手卻在公寓周圍閒逛,說明他沒有一份有報酬的全日制工作。若
有工作,也很可能是晚間打零工,報酬微薄,難以養活自己,買不起車。由於習慣晚間活
動,因而不太在乎外表。
從作案現場看,被害人頭被蒙住。若屍體也被掩蓋,就顯示希望給被害人留下點兒尊嚴,
表明兇犯多少有些歉意。但屍體被暴露無遺則顯示兇犯毫無悔過之意。此時蒙頭主要是使
她“非個性化”,說明兇犯難以與女性正常交往。難於同人交往的個性意味著他朋友不多
,不與朋友同住。因缺乏經濟來源,他只能與父母或親戚同住。現場中耳環、割下的乳頭
和屍體的特殊擺放方式進一步印證兇手在按某種儀式實施他的特殊性幻想。而這類強制擺
放行為正是嚴重心理問題或精神行為的表現。他很可能在接受治療。清晨作案顯示其舉動
偏離了原有的夜間活動行為模式,而這往往是心理或精神狀況失常或惡化的標誌。他可能
曾自殺未遂,使用的很可能是殺害被害人的窒息手段。據此可排除服兵役的可能性,因入
伍要進行心理健康檢查。他心理錯亂,估計是中學或大學退學學生。從屍體字跡可斷定兇
犯是初次作案,且作案後他要歇息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但情況順利時,他還會出手。兇犯
在現場排便後若任其暴露,可解釋為是他儀式幻想的一部分,或解釋為對女性個體或非個
性化的女性總體的蔑視。但兇犯將其掩蓋的事實則推翻了上述解釋,而可能是服藥治療的
結果。
約翰‧道格拉斯基於這些分析向警方提出了這樣一份“罪犯側寫”:白人男子,長相平平
,外觀不整,25至35歲,單身,無車或無駕照,無固定工作,常夜間活動;與父母或親屬
同住在該公寓方圓半英里範圍內,與女性無來往,無好友,從高中或大學退學,未服過兵
役,藏有性虐待、色情讀物,缺乏自信,曾自殺未遂,曾經或正在接受精神治療,這是他
首次犯罪。
根據這個側寫,專案組重新進行了嫌疑人審查,果真發現一個名叫卡邁因‧卡拉布羅的人
很符合側寫特徵。該人32歲,系失業的未婚白人演員,與父親同住在該公寓四樓。他從高
中退學,未當過兵。與女人交往有障礙。警方搜查他的房間時發現了大批反映性施虐和性
受虐的色情畫報。他確有過上吊和窒息等自殺未遂舉動,有兩次分別發生在殘殺被害人之
前和其後。他是當地一家精神病院的病號,正在住院接受抑鬱症治療,所以警方在最初調
查時就未把他列入嫌疑人名單。實際情況是病院管理鬆懈,他在案發前一天晚上溜出病院
而作案。警方根據側寫把他拘捕後獲得了他的牙齒印模,經三位牙科法醫證實,其牙印與
被害人屍體上的咬痕完全吻合。這成為法庭審判的關鍵罪證。最終他的謀殺罪名成立。兇
犯心理嚴重錯亂,私下逃離精神病院對撞見的弱小女子實施其怪誕的性幻想而殺害無辜。
結局是他被依法判處無期徒刑。這一駭人聽聞、令人費解且長期懸而未決的謀殺案終於成
功了結。
顯而易見,在此案偵破中“罪犯側寫”功不可沒。它大大縮小了嫌疑人範圍,為集中全力
捕獲案犯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從上述案例我們可以瞭解,所謂“罪犯側寫”(criminalprofile) 就是對罪犯個性心理
特徵(性格、智商、愛好、心理健康等)和性別、種族、年齡、婚姻、職業、教育程度等
個人情況的描述。
側寫的重點是描述兇犯的獨特心理即個性。描述的前提是瞭解。瞭解罪犯個性的原則如同
道格拉斯所說“如果想瞭解畢卡索,你們就得研究他的藝術。如果你們想瞭解罪犯的個性
,就得研究他的罪行”。側寫與心理治療不同,心理治療醫生從研究患者個性入手推測其
行為進而加以矯治。而側寫者是先研究行為,而後推測個性。為此,必須如同道格拉斯在
上述案例中那樣從三條途徑入手加以分析。其一是分析犯罪現場,即根據直接或間接資料
“在大腦裏重塑犯罪現場”。其二是分析受害人,即思考兇犯為什麼選中他(她)?被害
過程如何?要設身處地想出受害人可能作出的反應。這樣才能深刻理解兇手的行為。其三
是分析犯罪人,要以罪犯的角度去思考謀劃,去理解體驗罪犯的滿足感。最後要把這些分
析綜合起來解答三個問題:“What”———這是什麼案件、性質如何?“Why”———為什
麼會以這種方式發案,犯罪過程中任何有意義行為細節的原因何在?“Who”———推測什
麼人在犯罪?從而作出“罪犯側寫”。
在未捕獲罪犯前作出準確的“罪犯側寫”絕非易事。成功的側寫除遵循以上原則和途徑外
,還依賴案件偵破實踐以及相應的素質。道格拉斯說:“我已經見識過大量暴力犯罪案件
,將各個案子的大量細節串聯起來,而且已經訪談過很多暴力兇犯,足以在我心目中構成
某種模式,告訴我什麼樣的人會犯什麼樣的罪。”準確側寫的基本前提是敬業精神、敏銳
的觀察注意記憶思維判斷能力以及必備的心理學素養。因為犯罪行為產生的深層次原因是
人的心理或精神失調所導致的人性扭曲,所以善於研究和把握案犯個性心理是現代司法人
員必備的素質,也是偵破案件和預防犯罪的科學有效途徑。
上述案件及此後大量案件的成功偵破,使聯邦調查局行為科學調查支援科名聲大震。約翰
‧道格拉斯也被媒體譽為“聯邦調查局的現代歇洛克‧福爾摩斯”。他所在的科1978年經
聯邦調查局局長批准成立,其最大特色是將心理科學的原理和方法運用到重大案件的偵破
、調查和審訊過程中。進入20世紀80年代,該科為全美警方人員提供的案犯心理側寫和授
課服務已極為普及,來自全美各地乃至許多國家警方請求援助的電報像雪片一般飛來,該
科人均年接案至少 150宗。90年代後,約翰‧道格拉斯及其同事對“罪犯側寫”等研究又
有長足進展並得到了司法機關的認可,他們在系列謀殺案審判中出庭作證已成為常規。他
們用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開拓了當代犯罪心理學發展的新領域,為提高警方辦案能力作出
了傑出貢獻。
<<轉自九天之上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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