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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出自 Einfuehrung in das deutsche Recht und die deutsche Rechtssprache 作者是 Heike Simon/Gisela Funk-Baker 以下是第三章第二段: DemgemaeB bestimmte Art.146 des seit 23. Mai 1949 gueltigen Grundgesetzes auch,dass es auBer Kraft treten wuerde,wenn eine neue Verfassung fuer alle Teile Deutschlands beschlossen wuerde. 幾個重點: 1. 片語auBer Kraft treten:失效 2. des 是所有格,表示基本法第146條規定 3. es指前面提到的基本法 4. fuer翻成適用於 5. wenn是連接詞,表示當~時候;在~條件下 大略翻一下,中文意思是: 因此,自1949年5月23日起生效的基本法第146條規定:只有當適用於全德國的新憲法 被制定出來時,基本法才會失去效力 附上第146條供參考 基本法的適用期限 本基本法在德國自由統一之後,適用所有德國人民,德國人民以自由意志制定通過的憲 法實施之日,本基本法失效 當時背景: 在1949年德國基本法只在西方佔領區生效,當初其並沒有被打算作為長期有效的憲法, 而是把它視為暫時的,所以並不稱之為憲法,而是採取一個中立的概念:基本法(因為當時 東西德分裂,要東德國民前來一同制定新憲法是不可能的) 以上 希望有解答你的疑惑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22.61
greatshiau:成大的德國法學名著選讀是用這一本,原PO是同學吧? 11/11 22:48
weli:我不是成大的 不過也是法律系的 挺多大學都是用這本唷^^ 11/11 22:57
weli:真的是很謝謝你的幫忙 下次我會試著翻再請教各位的 11/11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