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知道了一些事,
也許,知道了太多這種東西,對我來講並不是個好事,
總是會胡思亂想,總是會忍不住去反覆思考。
老實說,這件事讓我陷入一山還有一山高的想法。
有人說過,一個人一輩子大概會喜歡過5000個人,
但這5000個人裡,並不是每一個人你都會跟他在一起,(真的都在一起才恐佈吧!?)
你可能只跟其中五個、十個人在一起走過一段日子,
然後,最後陪你走完人生的,或許還不在這5000個人之列。
那麼,當你已經選定一個人陪你走這個人生的時候,
是不是從此以後就該斷絕了"喜歡別人"的念頭?專心的愛著眼前的這個人?
那麼,如果你已經選定了一個人,也決定從此以後跟著他走,
這個時候,又冒出個"真命天子",該怎麼辦??
一直很喜歡西方婚禮上的儀式,
由兩個決定攜手共渡餘生的新人親口說出「Yes, I do!」是多麼的撼動人心,
愛情,其實是一種信仰,當你信仰了這個人的愛情,就此生不渝,
也就是所謂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境界。
只是,當愛情變成了親情,當信仰開始被動搖,
麥迪遜之橋,該不該下車?就成了人生十字路口的大抉擇!
無論如何,不要傷害別人就好!想清楚就好!
人生很短,就看你要的是什麼!?開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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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該考慮開始做一些別的事了,
老是這樣陷入茫然與等待,好像不是我當初想要的樣子。
該是做些改變的時候了!
C016
200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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