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一些過往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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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在前一間公司的時候,同事的老婆有誤會了一些事,關於她先生的事,
也曾經被打電話"問候"過、唸過、還被在公司門口堵過....
第一次被誤會的時候,心裡很氣很氣,覺得跟同事間那種患難與共的情感都不見了,
什麼革命情感、什麼同甘共苦、什麼共進退....都被他老婆的一番話打散了...
有一段不算短的時間,我與同事同處一室就是不相往來,只剩公事制式交談的,
直到有一天,他老婆打電話來跟我道歉,說是誤會了我,很抱歉...%^&^&)&(**&
然後,我選擇原諒了她,也接受了同事的說法「他老婆精神有點問題」。
我以為這樣就結束了,事實則不然。
一年後的某天半夜三點,被一通未顯示號碼的電話吵醒,
劈頭就是「賤女人」....是一個再熟悉不過的聲音。然後直到天亮,電話都沒停過,
即使我設成來電警衛了,她還是留言留滿我的語音信箱。冏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只是一個月前離職時,有些手續還沒辦好,同事跟我唸同一間夜校,
所以就託他帶我的轉出單和離職證明到學校給我,就這樣,又被誤會了。@@
接下來的一個禮拜,各種方式的漫罵和恐嚇出現,
我只是心裡想著「這傢伙有病」所以都不想激怒她、傷害她,
不解釋是因為沒什麼好講的,也篤定狂吠的狗不咬人的原則,想說時間久了自然就停了,
或者有天又會再打電話來跟我道歉,說她又誤會我了....%^*)&*&()*()#%$
如果她沒有出現在我的教室裡,如果她沒有在課堂上大罵我搶他老公,
如果她沒有天馬行空的編織鄉土劇...或者我還是會選擇默默的原諒她,
但她這次真的惹火我了,於是我告上了警局。
警北問了很多"蠢"問題,我也提出了恐嚇的證據,
但當警北說出「恐嚇不是告訴乃論罪」的時候...我卻猶豫了。
並不是害怕上法院,也不是不敢面對,只是不想對方的人生留下污點,
縱使對方說「告就告啊!誰怕誰?!」...我仍毅然的拉著小謝離開。
(題外話~~第一次覺得小謝當黑手不是混假的...XDDDD )
那個晚上依然是留言、簡訊滿天飛,髒話、恐嚇不絕於耳,
後來索性關上了機,好好的睡了一覺,天塌下來明天再說!
第二天早上,我花了近一個小時看完所有的簡訊和聽完所有的留言,
對方的語氣由硬轉軟,由恐嚇到想好好談談,於是,我又心軟了。
跟對方聊了快一個小時,算很和平,對方也保證不會再騷擾我與我週邊的人,
也道了歉,聽起來很誠懇、很和善,我也下定決心斷了與前同事繼續為友的念頭,
畢竟,就算我與同事沒什麼,要應付起這種隨時反覆無常的大老婆,也是很累的。
在我們掛上電話之前,我告訴對方電話會換掉,所以以後也不用再打來了,
就這樣,從此斷絕與他們夫妻兩的往來,甚至所有通訊。
直到現在。應該也是永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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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想起這些,是因為一些事。
我當然相信同事的老婆道歉的時候是真心誠意的,也當然相信她的保證,
否則我不會選擇釋懷,選擇原諒,選擇心軟。
但這樣的道歉可以幾次?一次?兩次?三次?
還是她可以隨時想到了就來傷我一次,然後就來道歉?
套句道明寺的講法「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嘛?」
我不是那種小氣沒EQ沒肚量的傢伙,但道歉的那一方要記得自己說過些什麼呀!
說好了不再犯的,說好各過過的的,說好的事,怎麼能反反覆覆呢??
那麼,我也可以反反覆覆的選擇要不要原諒你嗎??
所以,當我想原諒你的時候就可以裝大方,跟大家講說我原諒過你什麼?!
所以,當我不想原諒你的時候就再打電話、上網、寫信、po文把你狂罵一頓...
反正,你都反反覆覆了,我為什麼不行??
(我care的點是"反反覆覆",不是"原不原諒"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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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個爛梗到底鬧夠了沒有,
我只記得上次再次接到恐嚇電話是半年前的半夜兩點半....
對方會有我的新電話是因為前一個月參加另一個前同事的婚禮上遇到,
前同事跟其他同事要的,然後要走的時候有打來說他要先走了...如此而已。
那晚的電話,距上警局那次~~已經是兩年半之後的事了,
至於故事到底演完了沒?決定權從來就不是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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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故事純屬個人悲慘的遭遇,請勿對號入座唷!
C016
200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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