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mura37 (請你安心的走吧)
看板Diary
標題高譚之神+忘了說
時間Tue Mar 18 20:01:42 2014
20140318 *天氣:暖和 *心情:不好不壞 *身體:腿痠
高譚之神
作者:琳西.斐
拜託,這在博客來的分類是分類在:歐美懸疑/推理小說
不要再告訴我,你知道,這是在講蝙蝠俠 =.=
『高譚』:紐約的另稱,這個用法始於十九世紀中,為『愚人之城』之義。
懂嗎?? 和蝙蝠俠完全沒關係
還不錯啦,反正推理小說大多都是這樣
愈到最後愈好看,然後…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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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來的及嗎??
我是個沒用的膽小鬼 〒_〒
昨天因為身體不舒服忘了說
現在說來的及嗎?? 〒_〒
我敢說嗎??
我…我…我…我那個……可以…不要回去嗎?? 囧rz
我知道我『應該』要回去的
頭髮也該讓設計師看看整理整理了
夏天要到了,雨傘都壞的差不多了,這次不回去買,這個夏天就等著變黑吧
名佳美要倒了,應該回去看他最後一眼,
畢竟我那麼喜歡在名佳美買東西,而且它也陪了我那麼久
也要回去看看我最愛的小侄子,問問他現在到底分不分的清楚二姑姑和小姑姑
小伯彥,小姑姑好想你哦 >////< 來台北給小姑姑看
『應該』要回去的,但…就是不想回去,又沒勇氣講 orz
可以不要回去嗎??
四月我最大,我……應該…可以……有權利不回去吧??? 應該有吧???
唉,要說嗎?? 說了就得自己一個人在台北了
唉,算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自己一個人留守台北了
連過年都曾經自己一個人過了,只是三天而已……
快~~鼓起勇氣~~~大聲說不回去
四月是你的護身符,什麼好怕的, 力口 3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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