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yend (不二)
標題Re: [問題] 行車糾紛被砸車恐嚇 是否提告?
時間Sat Sep 30 22:25:08 2017
※ 引述《void0 (______)》之銘言:
陳述文長 吃光
: 1.他穿墨綠T迷彩褲軍靴,附近是營區 懷疑是軍人
: 2.警察叫我提告要我去估價, 一定要告他才能索賠? 這是刑事毀損罪嗎
: 3.警察問我提告恐嚇 行車紀錄器有錄到那些恐嚇的話 是否容易告的成 (**)
: 4.這麼腦衝砸車,看我下車又轉害怕又恐嚇,又急著烙跑 懷疑是軍人身分又酒駕
: 5.我還沒去警局備案 只用電話跟警察連繫 因為要想先估價
: 請問這樣該怎麼處理較好呢? 因為我告他的話
: 他一定也會告我罵他 我這種程度的罵 會被告的成嗎? 畢竟他也罵了10倍的份回我
處理的方式沒有所謂的好壞,要看你自己認為你想要得到什麼結局,
只有你知道怎麼做是你想要的、對你好的。
想要告他就可以告他,影像清楚且有報案紀錄都可以提告。
至於他會不會告你,那就要看他。
如果他有你罵他的證據且足以構成罪責,要告你也是他的權益。
: 再來是假如他真是軍人身分 對我會有利嗎?
我認為在和解上對你有利,但在判決上對你差異不大。
真是軍人的話,怕牽扯軍法,若有罪會比一般犯罪人更慘一些,
如果他不是法盲,而且真的是軍人,應該會在和解上願意退讓你更多,
寧可和解也不願意冒法律風險。
: 要是不是軍人 我也許不會計較
: 但軍人這麼囂張 一副本地流氓樣 真的無法接受
專注在你想要什麼就好,不需要管對方這麼多,
對方是不是軍人、家裡有誰誰誰、是不是真有靠山....,
要是你想不想告都得確認這些先決條件
那不如先去徵信....
無論如何,一旦進入法律程序,會耗費冗長的訴訟程序與時間。
你要是想告,那就告,因為那是你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52.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6781512.A.7FB.html
→ justicesword: 又不是戰爭,哪有軍法。 09/30 22:51
→ a9301040: 陸海空軍刑法,看罪名,第2條參照 09/30 23:12
替一樓留言做說明~(二樓正確!)
洪仲丘事件後修法後是這樣的:軍事法庭被凍結但並未廢止,而軍法依然適用。
現役軍人犯罪由普通法院審理(以前是軍事法庭),看審後視罪責為何,再
判定為適用刑法或陸海空刑法。
實體法:軍人身分優先適用陸海空軍刑法。
程序法:刑事訴訟法。
罪責項目是否納在陸海空刑法裡,決定是否被軍法審理。
陸海空刑法為特別法,在審理上會優先於一般刑法。
以最常見的軍人酒駕為例,雖然看起來像是一般法,但酒駕這件事
在陸海空軍刑法54條裡面是有規定的,所以依然適用陸海空刑法。
所以現役軍人是否軍法審判要看的是罪責為何,而不是依是否處於戰爭中。
而一般而言,若飯軍法罪責都會比一般法重一些,所以嚇阻作用更高。
※ 編輯: dayend (36.235.152.128), 09/30/2017 23:49:32
→ akey47742: 小提示軍事審判法34條 10/01 11:23
→ akey47742: 看錯法條sor 10/01 11:33
→ a9301040: 樓上實體法跟程序法弄混,本案不可能有軍事審判法,一 10/01 11:33
→ a9301040: 樓說的戰時才會有軍事審判。軍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槍 10/01 11:33
→ a9301040: 砲彈藥條例都是刑法特別法,優先適用而已,與軍事審判無 10/01 11:33
→ a9301040: 涉。 10/01 11:33
推 void0: 推.. 看得有點不太懂.. 不管怎樣 軍營都會被通報吧?? 10/02 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