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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文章規範 第一條 總則 .黑特板為群組心情小品集下之全年齡公開看板,同時受中華民國法律及  PTT站規之規範 .本板僅限具有幹意的文章,其他文章將受板規之處分 第二條 文章內容 .本板禁止發表空白文、一行文、火星文或其他難以閱讀之文章 嚴重者可處劣退輕者一個月 .單篇文章中若含有注音文且個數未滿三個(含三個)者水桶七天 超過者水桶一個月情節嚴重可處劣退。中文無法表達之音不在規範之內 .文章扣除重複字需大於20字(僅計算正體中文、英文單字,表情符號與其他語言不算)  未修正者刪文處理並水桶3天   .不得發表廣告文、散播十八禁之圖片或恐怖連結等.違者劣退 推文犯規水桶六個月 .禁止使用類似[公告]類別意圖愚弄板眾(如么告)或回文者,違者一律劣退 自刪外加水桶六個月 .多篇相似恨意者,最新一篇刪文處理,如再犯水桶7天長恨分類僅限於文章字數大於300字使用,如未達到請使用其他分類  經提醒未更改者水桶三天  第三條 洗板/衝文章 .因本板限制門檻低,許多人前來本板以賺取文章數 .表明發表衝文章數者一律刪文 .十分鐘內不得發表兩篇以上(含兩篇)半小時內不得發表三篇以上(含三篇)  違反以上規定(包含自刪)水桶一個月每多一篇延長執行一個月  第四條 個人或商家資料 .不得散布個人完整資料(包含MSN、手機號碼、部落格等) 亦不可散布商家之訊息如地址、店名等(大型連鎖商家除外)  文章犯規者水桶兩個月最重可處劣退,推文犯規水桶兩個月 .無法確切得知商家之訊息(如:永和豆漿)不在此限  第五條 引戰文 .不得發表引戰之文章,如地域、宗教、男女等,違者水桶兩個月 .針對他人攻擊之文章,經由當事人檢舉若查證屬實,水桶兩個月  第六條 他板事務 .使用者所黑特之對象為該板,並直接提及該板名稱,違者刪文處理 .若可能將他板紛爭帶來板上者,或意圖使人前往鬧板者,劣退並不另行公告 第七條 政治文 .本板不歡迎任何泛政治黑特進駐,針對在世之退休或現任官員或其親屬者 視情節輕重給予劣退或水桶三個月 .凡內文針對任何政黨名稱、政府政策批評或明顯為政治文等字樣,一律視為泛政治文 經勸告後無刪文者,水桶三個月 第八條 鬧板 .惡意發表無關本板板旨之文章者劣退,不另行公告 自刪水桶六個月 第二章 推文規範 第九條 簽名檔規範 .簽名檔含有刻意引起筆戰或令板友反感之內容 板主可視情況提醒使用者給予修正 未修正者首次違規水桶7天  二次違規卻屢勸不聽者最重處以劣退 .因部分板友會將自婊推文拿來做為簽名檔,並無惡意,故不在此限  第十條 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 .在推文中直接攻擊板眾者,於檢舉板或來信各板主實名檢舉  若查證屬實,水桶一個月 .若有板友互相吵架,不受當事人限制,可接受匿名檢舉  查證屬實者給予水桶一個月 第十一條 連續推噓文 .本板可無限制推圖 .連續惡意空白噓文、無意義推文者,經查證後屬實水桶15天 被水桶者之無意義推噓文若超過五次,第六次起每多一次加桶七天  第十二條 推文竄改 .惡意竄改板友推噓文者,查證屬實給予水桶15天 .若為板友要求而提出證據者不在此限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條 無斷轉載 .未經過他人同意轉錄他人之文章至板上,或轉出至他板  由當事人於檢舉板或來信各板主實名檢舉  如查證屬實水桶一個月 第十四條 張爸文與王浩宇相關 .出現張爸推文或文章者,文章給予劣退並永久水桶 .本板禁止ipobar或與王浩宇相關之連結與廣告文出現,違者劣退並永久水桶 第四章 板務訴訟相關 第十五條 累犯與分身處分 .累犯第一次處以兩倍水桶、第二次四倍、第三次八倍…以此類推 例:某人首次被水桶一個月,第一次累犯水桶兩個月、第二次四個月 .若查證分身違規且本尊與分身為同一人,本尊加倍延長水桶 例:某人分身被水桶兩周,經查證本尊與分身為同一使用者   本尊除加上分身水桶天數外,尚延長兩倍水桶時間 第十六條 板務問題 .對於板主之處理或板規上之疑問,請至檢舉板提出  若於本板發表提出者給予刪文並記警告乙次  第十七條 板規之補充與修訂 .板規若有無法涵蓋之模糊地帶,板主有權實施臨時板規  待紛爭度過後取消 -- 您有想清掉的雜物嗎? 太多用不著、丟掉又可惜的東西想找個好歸宿? , , 穿不下的衣服、用不到的文具、玩具、娃娃、贈品堆太多不知怎處理嗎? 歡迎來Ptt-Charity公益板逛逛,將可用的物資捐給有需要的單位, ╰ *** 讓您不需要的東西,給最需要的人珍惜,既清空間又可做好事,一舉數得! /\ 市民廣場 → 3.PttAction → 3.PttActivity → 4.Ptt-Charity 公益板邀您一起做公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80.29 ※ 編輯: iwasdying 來自: 114.25.80.29 (04/01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