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告後, 廢除小板主觀察制度, 但增加小板主申請資格(如附件一);
欲申請小板主的板友, 一樣寄信給我申請即可.
雖然廢除觀察制度, 但是還是希望小板主能好好照顧自己的目錄,
如果自己無暇照顧了, 請寄信告訴我,
我會把文章備份到一般區後, 移除小板主區的目錄.
祝大家寒假快樂 ^^
附件一
欲申請小板主者, 需曾於本板發表過 30 篇以上文章(一日多篇則以一篇計).
不限於特定日數內發表之文章, 經累積達到標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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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FABUL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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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3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