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始我要向全世界宣告!各位同學,父老兄弟
姊姊妹妹叔叔伯伯阿嬸們,我活會了!
要愛我的人請排隊,欣賞我的人請領號碼牌,
不要推擠衝撞,要不然我還要派消防隊來灑鎮暴水柱的話
成本太高我會虧!
不過記住喔!你有本事讓我愛你的話,你再來挑戰吧!
規則是,我們來比誰最不會拋棄誰!
上一場是我贏,所以不要跟我賭,一旦我愛上你,
除非絕望我是不會離棄你的!
還有一個規則,就是不要跟我說
’分手之後我們當好朋友”
這種話,如果你值得,我會主動提,
如果你不值得,講這種話只會突顯出你的愚蠢,
男女之間當朋友就很困難了,分手還當什麼屁朋友,
除非你絕對優質,優到老娘我覺得不交你這個朋友
我會飲恨,要不然不要跟我說當什麼屁好朋友的屁話。”
哈,日記寫到這裡我突然覺得好爽,可是接不下去了...
我終於認清事實,不過我也不想再提起了,
傷害已經造成,我痛苦過,掙扎過,沒必要
再去回憶痛苦,我很高興我最終是衷心祝福他幸福的,
不能愛了,我沒錯,他也沒錯,沒有背叛或出軌,
只是因為不愛了。
只是因為立場不同罷了。
問我是否還愛他,我可以大聲的說”那當然!”
這是個存在不可抹滅的事實,所謂愛情昇華
這種事情,在我身上可能見不到吧?
我沒那麼慈悲,我只是個女人。
可是我知道,”不能欺騙自己!”
欺騙自己他還愛妳,欺騙自己妳不愛他,
這都於事無補,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
沒必要反駁或是刻意隱瞞,不愛了不代表
低級,依然愛著也不代表妳就高貴,
每個人都只是被情感所操控的可憐人類罷了。
我只知道我沒辦法否定我的感覺。
愛一回之後學習放手,是最終課題,
也許會奇怪,”我看妳不是還很懷念他嗎?”
可是這並不代表我沒有放手啊!
心境上,我的的確確是放手了,
起碼我吃的下睡的著,況且也沒必要在不愛之後
就從此把這段記憶給空白啊!
那剛剛說的分手還當朋友是屁話不就不能成立?
錯!可以成立,就是有那種人,很稀少的那種。
有規則就有例外,只是看你是不是例外的那個人了,
看你有沒有本事讓一個女人分手之後還懷念你,
不過當然也要看那個女人是愚蠢還是聰明啦!
那我是愚蠢還是聰明?
基本上基於謙虛的立場,我應該要說自己是愚蠢的,
不過這樣就罵到對方了,所以我必須說自己聰明,
降子我的格調才高。
哈,最終還是必須褒獎一下自己,要不然人活下去太痛苦了,
臭屁當動力,豬頭當調劑,金錢當生命力,敗家當興趣。
與其痛苦的活到七老八十之後回蘇州賣鴨蛋,
還不如痛痛快快玩到四十歲掛點。
我快滿二十二了溜~趕緊把手指拿出來數數看
還能玩幾年。
阿~剩十幾年而已溜,那我還坐在這裡寫什麼日記,
去敗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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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很堅強,很棒!
最終我希望能夠聽到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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