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h Jesus, joy of man's desiring/巴哈:耶穌!人們仰望喜悅>
我可以罵髒話嗎?罵那種什麼(牛!)或是(彼娘之!)
的髒話嗎?
這樣會不會對不起我現在聽的這首歌?會不會侮辱到巴哈
還有耶穌?
好吧!我不罵好了,可是,我今天真的超級不爽的!
等級有多高呢?就是賽亞人變身成超超超超級賽亞人那麼高!
那為什麼我不爽呢?原因就是出在我老爸跟我老媽那場官司上!
我一想到那個法官的臉我就想罵,一想到被告律師的臉,我就想揍!
說我們物證不足!找來了物證啦!
說我們沒人證!也找來啦!
可是那郭死法官竟然說:「你們找那麼一大票人來~幹麻啊!」
牛!就是要證明那棟房子是我媽出錢建的啊。
物證雖然有點薄弱,可是我們也有物證啊!
還有那郭不能當物證但是可以參考參考的錄音帶啊!
最牛的是,法官都不讓證人講話,然後我媽說對方的律師就笑的很爽,
聽我媽講的時候,我彷彿看到那個律師笑到嘴歪眼邪瀕臨中風狀態的樣子!
然後因為證人都是第一次上法庭,緊張的批批ㄘㄨㄚˋ,
所以話會比較含糊,然後那郭法官就會說:「是這樣嗎~是那樣嗎~」
然後我彷彿又看到對方律師爽到精盡人亡的樣子!
我跟我老媽說,房子鐵定討不回來了!下一庭讓我出庭,
我要好好看那個律師跟法官的嘴臉!
你們知道為什麼我不能當證人嗎?就是那個法官說發生這件事情的時候
我的年紀只有十四歲,小孩子知道個屁!
牛啦!你才知道個屁,古代十四歲都當媽了,你以為我沒有辨別能力嗎!
於是我跟我媽說,既然房子討不回來,我只好不定時回那老家
去好好”照顧”一下我爺爺!還有我爸的老婆,
讓他們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讓他們知道,我有我爸的血統,所以我凶的不得了!番的不得了!
我揍不過你無所謂!但是我就是要鬧你,罵你,罵到你狗血淋頭!
罵到你魂飛魄散!罵到你六神無主!罵到你七竅生煙!罵到你巴不得
馬上爬到九樓去跳死一死算了!
不要惹到我,要不然我就會讓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哈哈哈哈~
就在剛剛,我媽拎了一瓶玫瑰紅,我們母女倆,
舉杯邀日光燈,對影成四個人!
我媽累到去睡了,然後我猛到寫日記。玫瑰紅跟果汁沒兩樣,
真是牛!我已經不會因為酒疹癢,可是上次癢的痕跡都還沒消啊!
最後我要向巴哈跟耶穌懺悔,在這首曲子的面前,
我想了那麼邪惡的事情!請原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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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有魔女,請勿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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