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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燦分手,我像是個罪人, 有朋友私下跟我說,對我失望了,以為我是更有擔當的人,以為小燦真能讓我改變。 然而,改變一個人這麼容易嗎? 或者說...期望一個人改變,對他不也是一種傷害嗎... 下午小燦傳了簡訊給我,說她放不下,給我兩條路, 一是消失在我生活中,一是我消失在她生活中, 我沒考慮,選擇了後者,然後打了電話告知阿進,小v,茄子...當作我對她的彌補, 她的要求,我的成全。 我的暫時消失,會讓她的悲傷少一點吧,不吵不鬧的答應,是她對我最好的體貼。 而在她心裡的傷,我希望隨著時間淡掉。 * * * * * * * 傍晚到唱片行買了幾張CD,到夜市轉了一圈, 我開始不明白,身邊來往笑鬧的人群過的是怎麼樣的生活, 而我又是過著怎樣的生活。 有沒有一種方式,是適合每一個人的,不會心煩,不會焦躁,不會悲傷? 回家路上,我辦了一個新門號直接把舊的卡從手機裡換掉。 承諾就是承諾,我答應小燦消失在她生活中--半年為期。 * * * * * * * 好友們說要勸小燦,說這是沒有意義的事,我卻希望這樣能讓她覺得好過點, 就算她會在小v面前哭的很慘,也比沒有宣洩情緒好的多。 我還有公司,還有工作室,還有很多可以忙的事情, 忙碌是讓我忘記其他瑣事的好方法。 除了對小燦的藉口跟推託之外,我似乎對自己也開始有了藉口。 一個讓自己不會感到過分虧欠的藉口。 -- 如果思念可以具體化,我對妳的思念會有多寬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