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果然還是要常常寫啊,
寫日記,不是我每天的例行事件。
但是寫網誌像是流水帳,短短的一篇就結束。
我不喜歡,
我一直以來都喜歡長篇的文摘。
日記常常寫,
當你回想到某個事情的時候,
你就可以從日記當中去挖掘你可能遺忘,或著是,可能鮮明的記憶。
記憶,並非像是儲存一樣,
能夠辨別意識的,靠著是你所憑藉的線條線索。
而非是硬塞腦子。
新生盃,雖然已經在網誌說過一次,
但我還是想說,我高興的想飛。
Do you wanna f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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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one 我也會想你阿 [08/11/2004 23:17:50]
To Drone: >////< (羞) [08/11/2004 23: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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