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課時,老師在課堂上說明『個人特質』
那麼何謂個人特質呢?
→自我察覺(了解到自己對自己的程度及他人對自我的程度,共分為四個象限開放區/
盲點區/秘密區/未知區)
→價值澄清(了解到自己的選擇/獎勵/行為)
→情感揭露(自己是否可以輕易表達出喜怒哀樂)
→角色模仿(有沒有誰是你的角色模範,或者你是不是他人的模範呢)
→利他性(可否提供任何服務或協助於他人呢)
→倫理與責任(自己是否具備著與現代社會所符合的倫理規範呢)
我不知道我到底認不認識自己?
我不知道我要的是什麼?
很多人常常問我『你要的是什麼?』
我知道當我一鬆口說出我要的,而你們就會朝著這個目標前進
是這樣的嗎?
甚至想要滿足我的要求?
我有這麼的偉大嗎?
我不懂
有人曾經告訴我『如果有人要給你幫忙或協助的話,你一定要收下。現代的社會如果你
不收,人家反而覺得你不好說話、覺得你難以親近,最後你很難可以在社會上立足。』
真的是這樣的嗎??
可是我覺得接受別人的好,是不是表示說這一次欠他人情,表示下一次要償還的更多呢?
所以我的教育告訴我不能收、不能輕易要求
有時我甚至害怕自己會變得『過度依賴』,這些都不是我要的阿
重點是─我要的是什麼?
我不知道
像我同學說的『錢』嗎?
還是另一位同學說的『男朋友與愛情』嗎?
我只能說我想要的是→一個不一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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