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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人生走到一個很極端的境界, 你清楚明白自己已經不太能夠去改變什麼, 可是又不能夠乾脆的放棄。 所謂懷抱著希望活下去, 只是把眼光別開,不去看腳下的路有多崎嶇。 事實是,我們都必須知道活在這世上有多艱難。 我常常懷疑那些喜歡教別人用他們的方式去生活的人, 究竟是因為他們活得太快樂,不得不向眾人炫耀呢, 還是因為太不快樂,而找出這種方法來讓自己快樂? 有多少人用著別人的方式在過自己的生活? 道德規範又是另一件弔詭的事。 要多少人才能夠規定一件事成為其他人必須遵守的法則? 在帝王統治的時代,只需要一個人說了算; 在現代,也只需要立法院的人多打幾場架。 那為什麼我們必須聽這些人的話? 比較聰明的人(甚至有時候不那麼聰明)就有權利決定其他人的人生嗎? 大部分的人, 不穿越馬路是因為紅燈亮了。 不成為同性戀是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是異性戀。 不說髒話是因為大人說不可以說。 用限制架構起來的人生,就像一個死巷, 你不前進是因為無法前進。 有一天你發現不穿越馬路是因為有車通行, 不成為同性戀是因為你愛上了一個異性, 不說髒話是因為你沒有理由說。 那是不是代表, 沒車的時候過馬路就可以闖紅燈, 愛上同性的時候就可以成為同性戀, 生氣到極點就可以說髒話? 如果我活了二十二歲還不懂的事情, 有人到了三十二歲或是四十二歲的時候還是不懂, 這些事是不是就不太重要了? 我好想知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3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