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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式民主(Deliberated Democracy) 審議式民主是由哈伯馬斯、科恩、古特曼等人所提及, 意義大致是指介於代議民主式與共識型的政策決定過程之間的一種政治決策類型, 不同於傳統民主理論者認為民主是透過直接民主選舉的主要形式所產生, 審議式民主認為民主應是一種起自於市民或公民間經過大眾化意見交換過程, 經過營造而形成的政策決定過程。 它主要是採取各種社會對話的方式,如公聽會、社區論壇等, 透過社會公民間的理性反思及公共判斷,共同思索重大公共議題解決方案。 評量審議式民主是否成功的標準,並非在對結果能否形成共識, 而是在所有參與者能否充分的信服彼此繼續合作的意願。 聽起來很複雜,實際上卻很簡單 審議式民主訴求的是面對面的直接談話 不畏縮、不抗拒,好好地向著對方直接說出心裡的想法 這個理論用在政治學上,也包括從政治學脫離出的行政學、公共政策 東方國家的通病,好像都是這樣 明明很在意卻又不敢問不敢說,連想要好好說句話卻連自己的想法也不清楚 以為是謊言卻是真實,即將明朗的真相也不敢確認 我們都犯了一樣的錯 老是在猜測、不斷不斷地猜測 妄自揣摩別人的想法,然後自以為是的受傷 什麼時候才能打開心裡最重的那道門,然後率直的大笑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83.208
cyberkid:推。 03/16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