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貽:   突然想起一些事。妳計較的,是實質,我計較的,卻是名分。妳覺得,實質上,我 對妳所做的,已經離男女朋友很遠,終於,妳再也承受不住這個名分所帶給妳的壓力。 而我呢?有了妳這麼一位女朋友,雖說某些角度上,只能算是名目上的,但我卻就已經 感到滿足。   也許我的要求不多吧,又或者太相信這名份的效用。我只知道,誰是我女朋友,我 才能夠、才允許我自己,真正的把感情投下去,才可以真正的喜歡上她。也因此,在追 求期間,無論進展多好,我都不會完全的投入真情。而相對的,一旦做了男女朋友,我 的理智就不會再壓抑,反倒是會覺得說如果我不夠喜歡妳,那是我應該要更進一步。魚 的忽冷忽熱,我想妳感受良多;我只是想說,其實,就算冷,就算低潮期,好像都不太 理妳,但那只表示,我現在對人最最最好的態度,就是那樣。別人來,我會更冷。其實 我是一直都記得,我對妳的冷與熱。但就是因為有了那個讓我相信的關係,我才允許這 有冷有熱。因為,妳是我女友,我能夠馬上熱情如火。有了那名分,我很安心,很放心 ,很相信。有了妳,我在這兒的日子再艱難,我的心就像有了鉛砂壓底的不倒翁,永遠 不會被擊倒。   在外面時,例如買菜,有時候看到一些熟悉的東西,直覺聯想起來的就是妳。原因 ,當然就是因為那名分。也許,有時候我真的不夠關心你、在乎妳,沒有花更多的時間 陪妳,我承認那的確是很對不起妳,但那其實還有一層涵義:我相信我們的關係。那甚 至有一種老夫老妻的感覺。只是,我想,我又太信任這名份了吧。   只是,這其中,其實還有很多故事。有時候,我常常拿著手機,想打給妳,給妳一 個驚喜。但,最終都是放棄。金錢對現在的我絕不是考量因素。其實說實話,我從沒對 妳講過這段:   我是刻意壓抑我對妳的熱情。   三週前妳寫來的那封信,我是刻意忍住,不做出任何回應。而且我知道,如果我不 做任何回應,事情終有一天會走到就會像今天這樣。其實,我怎捨得讓妳傷心?我當然 知道如何抓住妳的心,一個太平洋又豈能擋住雙魚天生的浪漫本性。要讓妳過得每天快 樂,除了跟妳見面之外都有辦法可行。但,我也知道,妳一向也是報喜不報憂,妳的負 面情緒,很少讓我替妳分擔。妳珍惜我們相處的時間,希望每一刻都是快樂的回憶。只 是,這樣下去,只是為日後重下禍因。有福同享,有難各自當,這樣建立的愛情,就像 偏食養大的小孩,即便看起來是白白胖胖,但骨子裡還是營養不良的。沒病就沒病,一 病只怕長臥不起。我真的沒有把握能夠經營好這種愛情、能夠處理好所有的意外、能夠 走到終點給妳幸福。糖,只能吃高興的,但不能當正餐。妳看我愛吃糖,但其實我深知 那些絕不是一切。   有了那名分,讓我的情感有了光明正大的可以說服理智,可以在任何我想向妳撒嬌 的時刻,像蜂蜜一樣的黏上去。有了那名分,我才真正的說服我自己,能夠喜歡妳。能 夠不顧一切的明知不可為而為。   我知道妳不喜歡人家替妳做決定,所以,我讓妳自己做了決定。妳因為走得艱辛, 做出這決定,其實…是正確的。妳從我身上,沒有辦法真正嚐到愛情最甜蜜的滋味。再 多的甜言蜜語、情話纏綿,遠不及一雙將妳從焦頭爛額中扶到終點的臂膀,所能帶給妳 的溫馨。傾聽是我唯一能做的,但那根本算不上什麼幫忙。人,也是觸覺的動物。當妳 身心疲憊之時,能給妳一個溫暖的擁抱,我很想,但我辦不到。   其實每次跟妳講話,都是快樂的。我不是吝於講情話的人--那是我的天性之一。我 也喜歡帶給妳快樂,帶給我女朋友歡笑。妳高興,我就高興。   但也如前面所言,日子不能只是高興就好,現實是殘酷的。妳工作如此辛苦,我卻 無法為妳送上一杯熱豆花、燒仙草,不能讓妳疲累的身軀靠著打盹,說實話這種尸位素 餐的行徑,我不喜歡,我都會鄙視我自己。   人一生沒有幾次年輕,沒幾次戀愛可談。愛情的滋味,妳絕對還有時間、條件、資 格去追求。妳是難得的好女孩,我當然是喜歡妳的。只不過…   我衷心的祝福妳。   也希望--如果可能的話--我們要繼續做好朋友。 * * *   其實,雖然有那名分,我不算非常瞭解妳,妳也不是真的很瞭解我。從這些信,這 些文字,妳從我這兒接收到了許許多多雜亂無章的心情、訊息。我能期許妳體會多少、 瞭解多少?對於妳那封信,我又真的懂了妳想表達的幾成?妳是希望我挽回嗎?是希望 我從此一改冷漠,重拾我們往日的熱情?我想,妳三週前的第一封信,應該有幾分是如 此的期盼著。隨著我的裝傻、毫無回應,妳終究是只能放棄。其實,我看到那封信時, 就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內做出了決定:要嘛當下就打電話給妳,要嘛就此扼殺這段戀情。 為何我明明喜歡妳,卻要如此決定?說實話,不要問我,我到現在還在自己打自己;這 兩條魚幾乎永遠是不同國的。   說實話,我其實還很期待,很盼望著,看到妳被我的信感動,聽到妳說我們不要分 手。妳也知道,我並不是情感上想與妳分離。只是,即便是妳真的如是說,我雖然會很 很很高興,但我恐怕也不會允許我自己直接答應。   人真的好複雜好複雜的動物,不是嗎?我喜歡妳,妳喜歡我,我們現在卻決定不要 在一起,然後兩個人都在那邊哭得死去活來。為何我花了這麼多的時間給妳寫信,卻不 是用來挽留妳?我越說都會越心虛、越討厭自己…因為我明明現在最希望的是跟妳在一 起!   其實,對妳還是很深的歉意。我的修養不足、道行不夠、功力太淺,沒辦法做到讓 妳「安心上路」。我要真的有辦法,就該把這些對妳的感情,繼續隱藏,過了半年一年 ,才讓妳知道;又或者,就讓他們永遠是秘密,讓妳以為我只是個這樣的人。以前,聽 到投名狀這句台詞,只會覺得好笑;以後,再聽到這句,除了臉上的笑容,我眼裡還會 多了一份不為人知的黯然。   也罷。讓妳知道我還是很喜歡妳,應該可以讓妳心裡舒服很多。分離,我們有得是 時間去調適。還有就是,如果妳有機會,讓人趁虛而入,並不是壞事。感情的發生,也 是需要天時地利人和。多少故事的開始,其實也是從另一段心碎的殘骸中培養起。而且 ,重點是,他可以有效的幫助妳治療妳的傷痛,讓妳更順利地走出陰影。不一定是要妳 交男朋友,但妳該放開自己的心胸,多認識異性朋友。看的人多、接觸的類型多了,對 妳也是有好處的。同性所能給的扶持,與來自異性的安慰,還是有些許本質上的差異。 妳可以試試。   如果,我說…如果,哪天妳交了男朋友,請記得也讓我分享喜訊。I mean it.我相 信到那個時候,我們彼此應該都已經能夠正視這段回憶了吧。   貽(摸摸頭),乖,不哭了。 -- 微雨的夜晚,  帶不來一場唯美的浪漫,   卻帶走僅存的一絲回憶。 風中的摺疊傘,  遮不住綿綿飄盪的細雨,   撐不起溫暖沁心的戀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142.221.232 ※ 編輯: falconet 來自: 75.142.221.232 (03/31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