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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不必翻譯(Lost in Translation ) 愛情,不必尋找(Broken Flowers) 看完電影之後,對照中英文片名, 或許,你可以像我一樣, 營造和找尋出樂趣。 不講電影。 只說愛情。 愛情不必「翻譯」,可能大部分的人會覺得, 它意指在某些條件下,不用言語或說明,就能心有靈犀; 而愛情不必「尋找」呢?它指的可以是什麼? 不必尋找,是因為天命有安排,不用多花力氣, 或者是根本沒有,所以找了是白廢力氣? 不相信天命的人,在無聊時,也許會去想第二個問題。 我以為, 愛情, 如果你相信這玩意, 說穿了, 追求的都是好結果。 但什麼是好結果呢? 如果它是,走入婚姻(放寬一點,不走入婚姻), 有個牽手一生的伴,然後或許生兒育女(不生也可以)。 那麼,這期天下雜誌裡,那篇關於蘇貞昌的文章裡, 有那麼一個描寫很有趣, 他遇見了她的現在的夫人, 那時他是這麼說的, 既然,我們看中了彼此, 那我們直接結婚吧!不用花時間先談戀愛。 這的確是好結果,但它和愛情真的有關係嗎? 另一種所謂的好結果, 是你不會有機會去質疑愛情。 也就是說,這愛情,通常一定得短, 在最燦爛處,畫上句點。自己動手, 或者,老天爺動手(不過,我們這種人是不相信老天爺的吧?)。 這樣才不會有後來可能存在的痛苦和煩擾。 但,好像,對不起, 仔細的想,這是不存在的。 因為,我看見過的別人的愛情, 把時間拉長,都存在著質疑。 亂七八糟,顛三倒四,鬼扯應該這麼結束: 愛情不會有什麼好結果。所以, 如果,你不執著於一個「好」字; 如果,你可以拋開「愛情」這種執著, 相親(聯誼),直接走進家庭(在一起),的確,可以成為首選。 換句話說,愛情不必尋找,因為找到了到頭來也有太多副作用; 相親(聯誼)則可以多試幾次, 感覺到了,就去結婚(就牽手相伴)吧! 喔,好囉,扯完了! 也明白,為什麼我論文寫不出來。 -- 我愛過妳 也許 我的愛情 在心底還沒完全熄滅 變冷 可是讓它不再打擾妳吧 我不想以任何事情使妳煩悶 我愛過妳 不抱希望 不吐聲息 有時羞怯躲避 有時滿懷妒忌 我愛的如此溫柔 如此真誠 願上帝保佑有另一個人這樣愛妳/普希金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getlaw/ http://www.wretch.cc/blog/getla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84.189 ※ 編輯: getlaw 來自: 140.115.84.189 (02/19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