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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人生對恨的探討。 ---------------- 殺人魔該恨嗎? 同樣身為生物, 狗咬狗虎殺豬這種事從來沒人去干擾, 也許法律制裁公理正義的存在只是能讓難得比較聰明的人類, 能以緩和些的方式過更好的日子。 畢竟牠們不殺生自己就活不下去, 而人類不必殺人, 我們可以靠著殺害其它物種延續生命。 強暴犯該恨嗎? 人們對馬啦狗的亂倫雜交都毫不介意, 而人對人非自願的性交行為倒底有沒有錯? 大家都是原始人的後代, 我也不認為原始人會先溝通好[嘿!來上床吧!]才開始做愛, 基本上全人類的起源大概都是強暴犯的一滴精液吧。 所以,就弱肉強食的理論而言, 強暴犯錯在哪裡? 大概只因人類難得具有不錯的溝通和控制能力, 而他枉費了自己身為人吧。 天生沒體力, 哪天真要被殺被強暴我一定一點都躲不過吧。 而今我自己建立好如此思想, 當我真的被殺或被強暴時, 我真的不會恨嗎? 唉,我真心希望這是個愛與和平的世界, 所以我大概不會恨你的行為吧。 不過我會恨你的過程, 好比你砍我或上我時令我頗痛、 抑或你害我懷孕要花錢拿小孩傷身體.... 我本來以為, 我這輩子不會再為了無端的事生氣, 或再用老百姓的心情去恨任何事不關已的人或東西了, 而今這種想法很快消失, 因為宗教這件事實在太讓我不滿... 如果人生真的要找一種事不關已的東西去討厭, 也許就是它了吧。 即使那明明沒有礙到我。 說到底還是萬年累積下來的鄉民經驗啊。 東方宗教是我從小就挺反感的東西, 尤其是迷信、習俗、對自然因畏懼而生的種種討好; 而西方宗教倒還比較接受, 也許是小時候只接觸到好的一面吧。 總覺得它理性多了, 許多規條好歹也還算合理。 但在我不管宗教很多年後, 在最近發現西方宗教的控制慾出奇地強。 傳教就是個例子。 不信還不能拉倒, 就是要講到你信, 然後再動用多數施展心靈(甚至肉體)暴力, 之後再牽涉到政治, 倫理道得..... 到底是誰規定出來的? 但又不能否認, 有了這些約束在人類社會中, 人類確實生活的安穩很多, 好悲哀啊。 支持信仰, 那証明了每個人的獨特; 反對宗教, 因為它主張同化每個人.. 糟糕,嚴重離題。 我又開始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了。 語言啊文字啊, 我到底有多希望被人瞭解? 然而世上沒有任何一種方法能做出最徹底的表達, 才活了十九年想說的東西就這麼多了, 我也沒有求誰的認同, 也許明天再看就會覺得這是笑話一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2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