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人生對恨的探討。
----------------
殺人魔該恨嗎?
同樣身為生物,
狗咬狗虎殺豬這種事從來沒人去干擾,
也許法律制裁公理正義的存在只是能讓難得比較聰明的人類,
能以緩和些的方式過更好的日子。
畢竟牠們不殺生自己就活不下去,
而人類不必殺人,
我們可以靠著殺害其它物種延續生命。
強暴犯該恨嗎?
人們對馬啦狗的亂倫雜交都毫不介意,
而人對人非自願的性交行為倒底有沒有錯?
大家都是原始人的後代,
我也不認為原始人會先溝通好[嘿!來上床吧!]才開始做愛,
基本上全人類的起源大概都是強暴犯的一滴精液吧。
所以,就弱肉強食的理論而言,
強暴犯錯在哪裡?
大概只因人類難得具有不錯的溝通和控制能力,
而他枉費了自己身為人吧。
天生沒體力,
哪天真要被殺被強暴我一定一點都躲不過吧。
而今我自己建立好如此思想,
當我真的被殺或被強暴時,
我真的不會恨嗎?
唉,我真心希望這是個愛與和平的世界,
所以我大概不會恨你的行為吧。
不過我會恨你的過程,
好比你砍我或上我時令我頗痛、
抑或你害我懷孕要花錢拿小孩傷身體....
我本來以為,
我這輩子不會再為了無端的事生氣,
或再用老百姓的心情去恨任何事不關已的人或東西了,
而今這種想法很快消失,
因為宗教這件事實在太讓我不滿...
如果人生真的要找一種事不關已的東西去討厭,
也許就是它了吧。
即使那明明沒有礙到我。
說到底還是萬年累積下來的鄉民經驗啊。
東方宗教是我從小就挺反感的東西,
尤其是迷信、習俗、對自然因畏懼而生的種種討好;
而西方宗教倒還比較接受,
也許是小時候只接觸到好的一面吧。
總覺得它理性多了,
許多規條好歹也還算合理。
但在我不管宗教很多年後,
在最近發現西方宗教的控制慾出奇地強。
傳教就是個例子。
不信還不能拉倒,
就是要講到你信,
然後再動用多數施展心靈(甚至肉體)暴力,
之後再牽涉到政治,
倫理道得.....
到底是誰規定出來的?
但又不能否認,
有了這些約束在人類社會中,
人類確實生活的安穩很多,
好悲哀啊。
支持信仰,
那証明了每個人的獨特;
反對宗教,
因為它主張同化每個人..
糟糕,嚴重離題。
我又開始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了。
語言啊文字啊,
我到底有多希望被人瞭解?
然而世上沒有任何一種方法能做出最徹底的表達,
才活了十九年想說的東西就這麼多了,
我也沒有求誰的認同,
也許明天再看就會覺得這是笑話一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2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