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如果就這樣結束,
可能就一輩子再也沒有機會聯絡了。
2010年我回去找相隔五年不見的精神科醫師,他還在,
但那是因為他還年輕而且剛好還在做該工作,
如果他轉職或退休,我沒有其他管道可以找到他向他道歉。
心理師也是,心理師如果沒有開個人工作室,
換工作以後就很難找到人了。如果要再去以個案身分求助也沒辦法。
而且到目前為止,我沒有問過心理師的名字跟聯絡方式,我想以後也不會問。
最近我一直在想,我會為了分離感到痛苦,
是因為我是想跟心理師在現實中保持聯絡嗎?
我想了很久,但我每次這樣自問時都很清楚的知道,不是這樣的。
因為我有次太早到在外面等,無意中看到心理師從車站走出來的樣子。
那個畫面我到現在印象還很深刻,當時我看到她(她沒注意到我),
我知道了,她只是個陌生人。出了諮商室,我們是沒有關聯的人。
在諮商室外面,我對她沒有那種當成父母的感覺。
她只是在諮商室中扮演我的寄養父母,
我只是在諮商室中扮演她暫時照顧的孤兒。
她無法成為我真正的媽媽,我也不覺得我希望她變成那樣。
我真正的媽媽是個受防衛機制深刻影響的人,
她看不到我,而且會因為她的防衛誤會我的一舉一動,所以會攻擊我。
我已經接納了這個事實。我媽媽才是我真正的母親,雖然功能不太好但她盡力了。
諮商師跟醫師們,以比喻來說的話,
只是以寄養父母的身分暫時照顧我,幫助我察覺跟成長。
可是,寄養父母也有自己的人生。
所以諮商師要離職,我可以理解這是她人生中的過程。
這不是任何人的錯。
我不覺得她對不起我。我一點都想不出來她有哪裡傷害到我。
以比喻來說的話(其實不只是比喻,我一直想到這個情境)。
我覺得好像寄養家庭的爸媽要離婚了,就像我爸媽當年問我離婚要跟誰那樣。
兩個我都很重視,可以的話我希望她們不要離婚,我希望我兩個都不要選。
我希望他們在一起。
之前我很用力的想,我想想出我爸媽在我五歲時問我離婚要跟誰的時候,
我到底是怎麼回答的,但是我想不太起來。
我隱約記得我是回答我要跟媽媽....但我最近覺得這個回答好像不是真的。
雖然我清楚記得我弟的答案,他說他要跟我。
我想不起來我到底回答了什麼,雖然我隱約記得我之前明明是記得的...
這陣子我終於想起來了。
我的答案是 「爸爸媽媽不要離婚!你們繼續在一起好不好?」
然後我想起了他們臉上為難的表情。
這件事情對我來說有一個很重大的意義....那就是
我家家庭破碎悽慘這麼多年,我可能是罪魁禍首之一。
可是我當時年紀很小根本不懂,我不懂人的緣分會有結束的一天,
我不懂爸媽有他們的極限,他們無法繼續在一起了,不是我要強求就可以達到的。
如果轉換到寄養家庭的例子上,
現在,我的養父跟養母要分開了。
我希望他們可以繼續在一起,可是這是不可能的。
我只能選擇一個地方留下。
當然我也可以選擇兩個地方都繼續維持下去。
但是,兩個地方都繼續維持,對我來說是很吃力的。
我的能力要這樣做不是做不到,只是會很吃力,連帶的會影響到身邊其他的人。
只因為我放不了手。
所以我知道,這次我得放手了。
我得看著「她」走。
就像29年前的那天,他們明明已經簽好字找好律師了,媽媽已經決定要離開了。
如果當時我能看著她走,或許不會有之後那些悲劇的發生。
她恨我是有理由的。我想不只是因為我長得像我爸。
也許是因為她愛我,所以她恨我綁住她害她走不了。
(當然這只是一種假設,而且這個假設忽略了他們身為成年人做選擇的責任)
總之,我想這是對我來說最好的選擇。
我想這跟之前是不一樣的。不是逃走模式。
我是真的得放手。
不是為了怕被放開手而先放手。
我很高興你做了對你來說最好的選擇。所以我也會這麼做。
而且雖然我們不會再連絡,但是我會記得你對我的好。
我會記得你認真當過我的養母,你真心誠意對待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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