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要回我很熟悉的台南,
以一個標準死觀光客的身分。
在台南念了四年書,
玩過了很多地方、吃了超級多小吃,
雖然暴肥了十公斤,我還是很喜歡你們都在的台南。
懷念我們半夜不睡覺跑去海邊看星星談天的日子,
懷念明明發誓要減肥還被你們拖去勝利早餐吃消夜的日子,
懷念一起逛夜市,拿黃姐姐的電話當誘餌要老闆算便宜一點的日子,
懷念去la sight喝酒跳舞隔天集體翹課的日子...
那是人生中很難得的一段回憶,
就算我再希望,也沒辦法重新過一次。
這次回去,妳們都不在了。
就算真的再一次聚在一起,還能夠有當初的感覺嗎?
還是,不知不覺中,我們都已經變成「大人」了?
如果再去看我最喜歡的那片花海,
還能夠有當時的感動嗎....?
我好想妳們,雖然我從來就沒有跟妳們說過。
好想妳們,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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