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租屋本來就有一些共同遵守的規則,
依照家規如果要帶朋友回家,請在布告欄貼一張紙條,
這樣大家可以交錯使用客廳及廚房的時間。
我不知道"妳"是否會在租約到期前提早搬走,
就算妳的朋友已經跟房東連繫下學期的租屋事項,
但是在合約到期之前,我的房間都是屬於我個人的!
也就是說,我高興住到什麼時候都是我的自由與權利,
就算提早搬離開,不願意把房間先給妳朋友居住也是我的選擇,
所以不要再問我說:什麼時候搬走囉?可以省一點房租....之類的
因為論文要等老師說OK,才算數!!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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