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這兒,其實也沒什麼好怕失去的,直說好了)
你回應我關於那篇「等待」的文章,頁面是改寫過的。
真正的原文在ptt,我等的不是其他普通朋友,也不是ex,而是你。
跟你相處很快樂,
尤其才認識不久,卻能夠處成這樣,太讓人驚喜。
可是,就因為我所介意的一個前提,
所有的感覺(比如想要獨佔、不開心你故意講來氣人的話等),
硬生生全讓我轉化為”當你是超級好朋友”的情感。
(既然是好朋友,就可以很淡然,就可以四兩撥千斤隨意回應。)
我瞭解你所期盼的,也同意你所說明「感覺可以培養」。
可是我真的不願意自己只是個「合適的對象」。
(我也有自信,自己跟你一樣,會是很多人認為適合的人選)
如果你並不是因為喜歡的不可自拔而接近我,
那麼,你跟其他尋常人對我來說,有何差別呢?
我大可從認為”我是合適的”對象們中,挑一個便罷。
那為什麼唯獨要選你呢?
我卡在這個地方。
你常說「哪有人一開始就很喜歡的,怎麼可能?」
可是我覺得,的確是有的。
「莫名就有想接近對方的衝動。因為對方而歡喜莫名,甚至歡喜的發傻了。」
這些不由自主都是喜歡上一個人的初期徵狀,
在對一個人還不甚瞭解的時候就出現了。
也或許我們對「喜歡」的定義不一樣。
你所謂的喜歡,是已經要與對方偕老的承諾;
而我講的喜歡,是初始的心動。
我同意激情、甜蜜,多半可以經由策略運用奏效,可以很表象。
可是我們都談過刻骨的戀愛,知道什麼是「真」,什麼是「刻意」。
你想,這樣透徹懂得的我們,
難道還有辦法彼此運用嫻熟的技術,去創造所謂愛的感覺?
這麼做,是不是將了我們自己一軍?
我們在做什麼呢?
如果你只是單純地「想要合適的人在身旁」,並給予身旁的人所想要的「感覺」,
假使真為了這個目的,而置自身的情感不顧,
那麼我一定會很難過,心疼你委屈自己。
我,依然還是認為,「愛」必須排在「合適」之前。
我會選擇愛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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