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自身利益而草率做了許多決策,
決策者隨便兩句話就搞的我們民不聊生,
政策既沒有統整性也沒有完全配套措施就隨便准許,
為了自己政黨為了自己未來,
自以為這樣做就可以讓台灣人民崇拜他膜拜他,
想在任內做一些政績讓別人覺得他曾經很偉大,
可是又有誰想到可憐的是我們小老百姓,
無辜的是我們小老百姓。
什麼叫做個案?
死一個人叫做個案,不足以危及台灣政策的決定,
那要死幾個人才代表事情很重要,
既然知道他們減刑放出來很危險,
那為什麼不好好管束他們、輔導他們、監督他們,
難道我們只是一般老百姓就是賤命一條?
死不足惜也不足以檢討,
對政府而言我們犧牲是應該是活該,
哪天陳水扁走在路上莫名奇妙被打死我們也該說他是個案不值得影響決策嗎?
政府做了那麼多事情拿了那麼多錢最後到底是為了誰?
每天都在屁說是為了全國人民為了社會大眾福利,
如果真的是為了大家就不會危害台灣人民,
把毒犯放出來如果真的是為了要抓更上層的源頭,
為什麼要拿老百姓的安全開玩笑?
為什麼沒有好好管束好好監視這群被減刑的人?
他們的行為規範都有到達值得減刑放出來不會在危害社會大眾的標準嗎?
我們不就是為了擔心他會在危害社會所以把他關起來希望他們行為能改善嗎?
結果根本隨隨便便就放人出來,
會不會太草率了。
你們身為高官有的是錢請保鑣保護,
中兩顆子彈的都死不了,
那我們怎麼辦?
難道要說我們活該沒錢?
活該我們要出門,
活該我們騎腳踏車被打。
不要隨便愚弄我們民眾,
說什麼為了我們民眾,
口口聲聲說愛台灣為台灣然後一直把台灣的錢放到自己口袋,
說什麼大家一起維護社會自己卻是造成社會動盪不安的亂源,
台灣治安亮起紅燈,
可憐的只有守法的公民,
走在路上被搶因為要配合政策,
走在路上被強姦也是配合政策,
然後政策就是為了台灣人民,
所以被搶劫被強姦都是為了台灣人民,
是這樣嗎?
所有簽同意書的政客不管是藍是綠都一樣,
你們簽了名就要負起責任,
不要自己明明簽名然後就來說綠色不對藍色不對,
自己做了錯誤決定沒有好好思考產生的影響就不要在那邊在互相責怪,
然後在一些人說要誰負責,
就算你們簽名還有提議的人全數道歉並且下台負責,
也改變不了失去的生命及很多人所受到的心理、生理傷害。
什麼台獨、一統中國、一國兩制、甚至跟中國合併,
隨便都好,
我只是希望有一個能夠讓人民安心,
不必受到政治壓榨,
有言論自由有主權的社會,
我們只是要一個能夠潔身自愛真正為國為民的好領袖,
要的是一群能夠為人民不公平的地方發言挺身的正義之士,
別在為了自己為了少數而這樣隨便決策。
我希望大家能夠跳脫政黨的色彩,
單就個人去評斷他的做法對不對,
不要為了挺藍而藍,為了支持綠而挺綠,
也不要為了種族來支持,
同樣都是台灣長大的,
要繳一樣的稅其實大家都是同樣關心台灣的!
大家應該要仔細思考,
台灣人民的智慧,絕不只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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