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調歌頭裡面『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
我最好的朋友兼同學在昨天結婚了!
基於他們全家都是基督徒, 所以婚禮也是在教會裡辦的。
莊嚴的氣氛, 隆重的典禮。 迴響著的聖歌與眾人的祝福!
只是我始終都無法把那個常常一起出去打球的大男生,
與他身上那件正式的西裝和現在的這個場合聯想起來。
牆上的大screen 不斷的在播放著記錄兩個人之間點點滴滴的image
這也是我第一次見到他的女朋友, 呃! 現在應該是他正式的老婆了!
說起來他應該還比我小幾歲.. 甫退伍回來一年之內就立刻成婚。
我雖然很好奇他成婚的目的, 但是我還是以最大的誠意祝他幸福。
晚上, 跟寶貝在通話時, 就有跟她談到這件事。
說實在話, 按照我同學的個性, 「為了要破十誡」絕對不是結婚的藉口
所以, 我也很佩服他。 這麼早就決定要定下來了!
我也曾經有動過兩次成婚的念頭!
第一次是我結訓時,準備撥交外島部隊的時候;
第二人是我準備要退伍的時候。 可惜都已經物是人非了!
我跟寶貝講: 結婚, 其實就是把長久的交往打上一個句點而已。
我跟小魚交往四年多, 同時也住在一起四年 >/////<
其實對彼此都已經算蠻了解了。 可是最後還是散了,
我另一個學弟, 跟女朋友在一起十年, 結果女友偷歡。
把他搞成現在這個找女生只當炮友的爛個性。
縱使結婚 也有可能會離婚。
可是如果不到非離婚不可, 大部份的人仍然不會選擇離婚這條路。
而且, 結婚與不結婚最大的差別, 就是在於有了名份。
在當情侶時, 劈腿被捉到大不了就是求饒或是最多一拍兩散。
可是當夫妻, 偷情被捉到就有法律上的問題,
就算是法律上沒辦法解決, 社會上也有輿論會插上一腳
(之前潘彥妃, 還有ptt 的陳X豪事件!!)
所以結婚, 就是把戀情做出一個交待!
很惋惜跟小魚的緣份已盡! 畢竟她是唯一讓我動過兩次結婚念頭的人。
一個讓我忘不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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