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被通知調去別的地方...
雖然我人本來就是在外地了.. 但至少每晚都還是可以回到家
不用擔心晚餐的著落...
是說~光是決定早餐跟中餐就常常讓我頭痛到一個不行...
這次被調到離家好遠好遠的地方~隔了二個縣...
而且~~~聽說還是不怎麼繁榮的地方
其實也還好啦!!必竟這個工作當初就說好是要外調的了
但為什麼明明離家不到二十分鐘的車程也有工作~
卻偏偏調我去離家裡快二個小時的車程
就只為了另一個人....??要去減肥所以不能調太遠的地方??
不懂......
每個人都叫我要爭取...
可是~爭取了又怎麼樣呢?
我住哪是大家都知道的啦!調派的人更是清楚~~
當初也說要考慮的...
現在變成不是我~~~
那不就表示他已經有思考過了嗎??
那我在爭取~~~又有什麼意思呢?
如果爭取過了~~~是不是另一個人就不能去了??
那..............豈不是更尷尬~
同事一場.....又該怎麼如何相處下去~
所以.....不要再說我沒有自己爭取了...
我有想過的....因為想過~所以決定不說的...
就讓我這樣小小的抱怨下去~也不行嗎?
別用那種同情的眼光、口吻跟我說~我覺得你應該去那裡比較適合....
也別用那種我沒救的眼光、口吻跟我說~叫你去反應、爭取你就不要...
我也很累耶....
另一個人也是你們的朋友呀!!而且你們認識還比我深~
我又能夠說什麼呢??
她的脾氣你們比我更清楚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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