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只有念書才會感覺充實,
一整天做很了很多事。
每分每秒都努力把握,
感覺很充實的一天。
上午的課上了兩節,
雖然有點聽不太懂。
坐在講台下的我不停的抄著黑板上的粉筆字。
我的腦袋感覺比課本小得多,
放不下那麼多的東西,
通通把它們記在筆記裡。
下午去了醫院一趟,
好久好久沒有去醫院。
實在非常非常不喜歡,
醫院給我的感覺。
那裡的空氣呼吸起來沒有活力懶洋洋,
雖然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為了看我的皮膚問題,
長了些奇怪的東西。
一顆顆的附在皮膚內層,
看起來有點恐怖。
本來以為不久以後可能會不見,
但症狀卻不減反增。
害怕這是什麼不好的東西,
緊張的趕快去看醫生。
醫生看了一眼不疾不徐的告訴我說,
這是體質關係所產生的皮脂線囊腫。
症狀無法消除也無藥可醫,
不過不會影響我的身體健康。
我不是得了什麼絕症,
只不過是體質不好所引起的類似過敏症狀。
雖然去醫院和醫生聊個天要花三百五十塊讓我覺得有點失血,
但什麼藥都不用拿和什麼針都不用打也讓我覺得輕鬆許多。
離開醫院頭也不回的走,
我一點都不想再多看一眼。
騎車的路上風有點冷,
但探頭的太陽又照得我感覺溫暖。
我還趕著赴和同學約好的打球。
籃球是把球投進籃子裡,
撞球是把球撞進檯子裡,
桌球卻是把球打到對方接不到,
這些是判斷勝利的規則。
球和地球一樣都是圓的,
球放在地上會滾來滾去,
地球放在宇宙中也會轉來轉去,
圓形的東西都有相同的特性。
三五好友約好打球,
一顆球好幾個人搶,
比起一個人發一顆球自己孤單的玩,
來得趣味十足多了。
打籃球是個很有趣的運動,
玩得是和隊友的默契,
自己對籃球的認識,
和本身的自我實力。
在家坐在電腦前玩NBA玩十個小時,
也沒有去籃球場上和朋友一起打球一小時來得有趣。
發明籃球的人一定是一群不太有錢的人,
不然怎麼一堆人玩一顆球。
由此可知,
打撞球的人都滿有錢的。
我想我不太有錢。
寫日記真的是一個不錯的習慣,
可以訓練自己的思維,
練習自己的表達能力,
又可為一天作紀錄,
順便反省和檢討。
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
要多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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