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前男友生日
我在剛好十二點整傳簡訊,祝他生日快樂
之後,他在他的網路上的網誌寫著
「之前女友也在12點整傳訊息給我.........
還真是對不起她.......
我差點忘記他生日.......他竟然記得很清楚........」
覺得有點心酸
酸的不是他忘記我的生日
(老實說,我自已也忘了我生日到了~XD
而且我生日那天手機被停了,被很多朋友抱怨~XD)
我難過的是「前女友」三個字
我都忘了…
現在我在他心目中只是「前女友」
不是朋友
要做真正的朋友很困難吧,真的很困難
有點小失落呢…
如果他把「前女友」改掉改成綽號或是名字有多好
是我自已搞不清楚狀況
是我自已分不清楚現實
是我還分不清楚對他是友情還是愛情
是我分不清楚對他的恨還是愛
我不應該為這件事難過的
畢竟,他這麼說是沒錯的
分手了,這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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