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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大三,林誠二老師「民法債編各論」的課堂上, 陽光灑落在斑駁的墨綠窗櫺,微風徐徐, 一如往常選擇教室右後方靠近門口的位置坐下, 斜背在身後的高中畢業紀念書包這時擱在大腿上,似乎顯得有些輕盈, 上頭繡著的「桃中悸動」四個字早已褪色、線頭橫生。 「啊咧?不會吧?我竟只帶了書包沒帶書?」 「老媽呀,妳當初生我是不是忘記生腦子了呀~」\( ̄□ ̄")/ 看著書包裡躺著的鉛筆盒與紅皮簡明小六法,有些啞然失笑, 我早該察覺這輕薄到幾乎忘了它存在的書包透露著不尋常, 只是,這懊惱很快被課堂上的歡愉氣氛替代, 畢竟,對我這上課只是打盹、聊天、看報紙、聽笑話的學生而言, 桌上有沒有擺書、甚至擺的是啥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不過,這天有了那麼點不同。 林誠二教授,我國民法權威之一,於民事法領域素有專攻, 老師對學生非常好,不點名、給分寬鬆(呃,對我這種學生而言啦~), ̄⊿ ̄||| 講解當事人間法律關係時, 還不時會說些他和好友甘添貴老師(刑法名教授)間的趣事來提振上課精神, 語調生動、用詞詼諧,加上臉上常堆滿著笑, 即使三個小時的課上下來,同學們仍是聽得津津有味、興趣盎然, 而我們也會在一早送上熱騰騰的火腿蛋三明治, 以慰老師上課辛勞、奔波勞苦。 (我看是賄賂兼收買人心吧~XDDD) 這天, 老師如常在黑板前邊爆料邊講解當事人間法律關係; 紙袋裡露出半個白胖身子的火腿蛋三明治, 也彷彿公然挑釁般的斜躺在講桌一角,香味四溢, 看似無為卻又猛烈地勾引著我們的轆轆飢腸; 而我也同樣瑟縮在教室右後方那進可攻、退可守的門邊位置, 伺機而動~(動啥啊?又想翹課了...) 就在我向外探頭探腦的同時,一條小黑狗也向內張望, 「早啊,小黑~」我已看過這小黑狗好幾次,所以並不陌生。 門內的我,望著窗外藍天白雲,如坐針氈; 門外的牠,嗅著地上石子地板,蠢蠢欲動; 我想起錢鍾書在「圍城」一書裡所說的: 「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 雖然他說的是婚姻,但我與小黑,差可比擬, 一道大門,兩個世界。 搖頭晃腦、屁股扭啊扭的向講台走去,一點也不怕人, 就這樣坐在講桌前、第一排一位法學組同學的跟前, 抬頭仰望著講桌,模樣煞是可愛。 雖然同是法律系, 但我是財經法律組,與那位法學組的同學談不上熟識, 第一排對我這種考前才摸書的學生而言, 更是個陌生、神秘與生人勿近的魔界禁地~ \( ̄□ ̄")/ 忽然間,那位同學冷不防地朝著小黑的身體踹了一腳, 「哀~哀~哀~」小黑吃痛,邊哀號邊往後排退去, 或許是過於驚嚇,連聲象徵性的吠叫也沒有。 「你在幹什麼!」老師臉色大變, 「你為什麼要踢牠咧!」 「你怎麼可以踢牠呢?」老師臉上的線條愈來愈僵硬, 「你怎麼能啊!」老師連珠砲似的大分貝訓斥那位同學。 「...。」那位同學低下頭去、悶不吭聲。 這麼多年過去, 我早已忘了那堂課上的究竟是買賣、贈與、租賃還是委任, 也忘了那位同學是誰(媽呀,妳真的沒生腦子給我啊~), 而那也是我第一次、最後一次和唯一一次看到老師發那麼大的脾氣。 多年後的今天, 下午陪老媽去黃昏市場買菜,找不到車位, 我只得將車停靠路旁,打開警示燈,一人在車上等待、張望。 對街一位約莫六、七歲的小男生,媽媽似乎是一位打扮入時的年輕婦人, 小朋友模樣清秀,裝扮像是個小紳士,腳上小鞋白得發亮, 這時,一條小黑狗搖著尾巴、腳步輕盈的從他身旁經過。 「臭野狗,你給我滾開!」小男生舉起右腳向那黑狗踢去, 不知怎地,那一剎那, 我又憶起多年前那個醜陋卻又美麗的早上~ --------------------------------- ◎後言: 1.人類沒有比較高尚,真的。 2.請愛護動物,牠們是我們的朋友。 3.同學們,年代久遠,別問我那同學是誰, 套句永遠只有三個人知道的張友滑名言: 「這件事情全世界只有三個人知道...」 「一個是老師,一個是我,另一個我不能說...」╮(╯_╰)╭ -- 雞腿飯 http://blog.yam.com/ericcha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8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