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大三,林誠二老師「民法債編各論」的課堂上,
陽光灑落在斑駁的墨綠窗櫺,微風徐徐,
一如往常選擇教室右後方靠近門口的位置坐下,
斜背在身後的高中畢業紀念書包這時擱在大腿上,似乎顯得有些輕盈,
上頭繡著的「桃中悸動」四個字早已褪色、線頭橫生。
「啊咧?不會吧?我竟只帶了書包沒帶書?」
「老媽呀,妳當初生我是不是忘記生腦子了呀~」\( ̄□ ̄")/
看著書包裡躺著的鉛筆盒與紅皮簡明小六法,有些啞然失笑,
我早該察覺這輕薄到幾乎忘了它存在的書包透露著不尋常,
只是,這懊惱很快被課堂上的歡愉氣氛替代,
畢竟,對我這上課只是打盹、聊天、看報紙、聽笑話的學生而言,
桌上有沒有擺書、甚至擺的是啥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不過,這天有了那麼點不同。
林誠二教授,我國民法權威之一,於民事法領域素有專攻,
老師對學生非常好,不點名、給分寬鬆(呃,對我這種學生而言啦~), ̄⊿ ̄|||
講解當事人間法律關係時,
還不時會說些他和好友甘添貴老師(刑法名教授)間的趣事來提振上課精神,
語調生動、用詞詼諧,加上臉上常堆滿著笑,
即使三個小時的課上下來,同學們仍是聽得津津有味、興趣盎然,
而我們也會在一早送上熱騰騰的火腿蛋三明治,
以慰老師上課辛勞、奔波勞苦。
(我看是賄賂兼收買人心吧~XDDD)
這天,
老師如常在黑板前邊爆料邊講解當事人間法律關係;
紙袋裡露出半個白胖身子的火腿蛋三明治,
也彷彿公然挑釁般的斜躺在講桌一角,香味四溢,
看似無為卻又猛烈地勾引著我們的轆轆飢腸;
而我也同樣瑟縮在教室右後方那進可攻、退可守的門邊位置,
伺機而動~(動啥啊?又想翹課了...)
就在我向外探頭探腦的同時,一條小黑狗也向內張望,
「早啊,小黑~」我已看過這小黑狗好幾次,所以並不陌生。
門內的我,望著窗外藍天白雲,如坐針氈;
門外的牠,嗅著地上石子地板,蠢蠢欲動;
我想起錢鍾書在「圍城」一書裡所說的:
「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
雖然他說的是婚姻,但我與小黑,差可比擬,
一道大門,兩個世界。
搖頭晃腦、屁股扭啊扭的向講台走去,一點也不怕人,
就這樣坐在講桌前、第一排一位法學組同學的跟前,
抬頭仰望著講桌,模樣煞是可愛。
雖然同是法律系,
但我是財經法律組,與那位法學組的同學談不上熟識,
第一排對我這種考前才摸書的學生而言,
更是個陌生、神秘與生人勿近的魔界禁地~ \( ̄□ ̄")/
忽然間,那位同學冷不防地朝著小黑的身體踹了一腳,
「哀~哀~哀~」小黑吃痛,邊哀號邊往後排退去,
或許是過於驚嚇,連聲象徵性的吠叫也沒有。
「你在幹什麼!」老師臉色大變,
「你為什麼要踢牠咧!」
「你怎麼可以踢牠呢?」老師臉上的線條愈來愈僵硬,
「你怎麼能啊!」老師連珠砲似的大分貝訓斥那位同學。
「...。」那位同學低下頭去、悶不吭聲。
這麼多年過去,
我早已忘了那堂課上的究竟是買賣、贈與、租賃還是委任,
也忘了那位同學是誰(媽呀,妳真的沒生腦子給我啊~),
而那也是我第一次、最後一次和唯一一次看到老師發那麼大的脾氣。
多年後的今天,
下午陪老媽去黃昏市場買菜,找不到車位,
我只得將車停靠路旁,打開警示燈,一人在車上等待、張望。
對街一位約莫六、七歲的小男生,媽媽似乎是一位打扮入時的年輕婦人,
小朋友模樣清秀,裝扮像是個小紳士,腳上小鞋白得發亮,
這時,一條小黑狗搖著尾巴、腳步輕盈的從他身旁經過。
「臭野狗,你給我滾開!」小男生舉起右腳向那黑狗踢去,
不知怎地,那一剎那,
我又憶起多年前那個醜陋卻又美麗的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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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言:
1.人類沒有比較高尚,真的。
2.請愛護動物,牠們是我們的朋友。
3.同學們,年代久遠,別問我那同學是誰,
套句永遠只有三個人知道的張友滑名言:
「這件事情全世界只有三個人知道...」
「一個是老師,一個是我,另一個我不能說...」╮(╯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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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腿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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