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sina.com.tw/finance/cna/tw/2007-06-09/1358125469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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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金寶利威公司違反公平法 罰鍰30萬
中央社 (2007-06-09 13:58)
(中央社記者李文忠台北2007年6月9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決議,
金寶利威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不當扣除「刷卡手續費」等多項規定,違反
公平交易法,處罰鍰新台幣30萬元。
公平會表示,金寶利威公司于辦理消費者解除契約退貨,不當轉嫁「刷卡手
續費」給消費者,明顯違反規定。此外,金寶利威公司變更負責人詹訓長為
蘇義雄,未于變更後15日向公平會報備;主要營業遷移及新增商品,亦未依
法于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
公平會指出,金寶利威公司與消費者簽訂的契約書,未依法載列多層次傳銷
相關法令和退貨處理方式,而公平會赴該公司主要營業場所實施業務檢查,
金寶利威公司也未依法備置法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