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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onelight (被陰了)》之銘言: : 經過與當事人溝通後: : ============================================================ : 當事人希望你能在"半個月"內 登報道歉 PO文並附件 (PO文內容 : 自己文章上下文 並且框出違反版規與法律的地方 並且引述法條 清楚載明 : 與可能得到的刑法上何種處罰 ) 能夠將自己的經歷告戒以後的人 : 否則,本案即將進入司法程序。 : 然後 當事人願意和你直接到公證人處 立約和解 此事終了 : 但是有個情況例外 就是你在和解後 主動的 公開說 當初和解過程 是自導自演 : 等等 這類的言論 那當事人則主張可以擁有重新提告權利 : ============================================================ : 這應該是結論了。 : 這是當事人希望我轉達你的,到公證人那裡的時候,他會本人到場處理此事 我也會連 : 同出面。你屆時也必須親自到場,此事就可了結。 : 其實登報並不貴,但是如果你做了這樣的事情意義重大。當事人的意思也就是不再追究 : 就先這樣吧 ok~ 那我可以知道是誰要對我提出該請求嗎 在我認知裡我有過明顯對話與不理性謾罵的對象(T與A版友亦即我PO文與站內信道歉對象) 他們都表態沒有對我提告的意願 之所以這麼問 是我想知道是誰遭受我無妄之災波及我卻沒道歉 如此而已 我無力對當事人怎樣只是我願意認錯也想跟當事人溝通 除了推文中的版友我想不出有誰了 再者我也想跟當事人依我經濟能力作出刊登的相關協商 雖說報紙不貴 但以我現在財力狀況著實需要協商 既然是屆時會見面現在知道哪位板有亦無關係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2.29
stonelight:其實是 既然屆時會見面所以現在不知道123.204.137.221 04/20 00:12
jg065:chile:白痴才加入直銷 140.112.5.53 04/20 00:20
jg065:光這句就直銷商人人得而告之了... 140.112.5.53 04/20 00:20
jg065:就算沒人告,板主提的道歉方式也是剛好而已 140.112.5.53 04/20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