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得訂定版規詳細告知版友,詳見
版主權利義務。
3. 看版文章之適當與否,由版主為下游把關者,
該組小組長及各站長為上游監督者。其權限請查閱相關站規。
4. 若該版版友對版主之把關有意見,得向監督者反應,由監督者判定
版主之處置是否適當。
5. 使用者所公開發表之著作,如涉嫌侵害他人之權利時,自負民事與
刑事責任,必要時站方可主動移送法辦。
6. 以上原則未有明確規定者,得由站長們依情形判定之。
二、文章發表規則:
1. 根據台灣學術網路公約,不得在站上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
性、毀謗性之文章、言談;亦為協調站上之秩序,故文章有下列之
情形者,可視為不適當之文章:
(1) 以侮辱性之語言對本站之網友作人身攻擊。
(2) 惡意公佈本站網友之私人資料,如真實姓名、生日、信件、水
球記錄等。
(3) 發表不理性的談話而使版面有所爭吵。
(4) 其他經站方認定有損本站網友權益、本站討論風氣、本站名譽
等等之文章。
2. 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佈文章時,請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
3. 使用者必須對以該 ID 發表的每一篇文章負責。
三、文章引述規則:
1. 請善加利用 Ctrl-y (刪行) 以及其他編輯功能,
減少 (尤其是長篇文章的) 引言之使用,
或在發表時選擇不引述原文章,以節省系統資源不必要的浪費,
以及其他使用者閱讀上的方便。
2. 若系統通知引用長度超過文章的 80%,
請適度的增添文章的內容,並刪除過長的引言部分。
3. 引用他人文章,請勿直接對他人文章部分進行修改,以尊重原作者。
4. 違反以上幾點者,得被視為不適當文章。
四、廣告文章管理規則:
1. 禁止在非相關版面進行商業廣告活動,尤其在連線版發表
販賣、老鼠會產品等項目者。違者由本站以罰單處份之,
多次違規者砍除 ID。
2. 其他非商業性質之宣傳活動,可利用動態看版、宣傳看版(如社團
活動宣傳版、大學活動宣傳版等)宣傳。如有不適當之宣傳行為,
版主有權加以判定並依不適當文章處理辦法處置。
五、轉錄文章管理規則:
1. 本站有加入轉信,若所發表之文章不願流出,請在存檔時採用
Local Save方式存檔。
2. 轉錄他人文章前,應尊重原著作者,以信件或文章回覆的方式
告知原著作者使用該作者的文章並取得原作者同意,若經作者
向站方提出轉錄者「未經同意轉錄」該文件,並查證屬實,
則該轉錄者應由本站以罰單處份之。
3. 禁止在未經原作者同意下以複製等方式轉貼原作品甚至更改,
處理方式同上。
六、多版轉錄(Crosspost)管理規則:
1. 為防止浪費網路資源,禁止使用者各在板面張貼相同的文章(Crosspost)
,違者依站規處分。
2. Crosspost定義:凡在站上各討論區張貼同一篇文章超過五篇(含第五篇)
均屬之。標題不同,但內文相同相近,亦屬此類。由裁決之站長或系統
判定之。
3. Crosspost 文章將被視為情節重大之不適當文章,依不適當文章管理規
則第 3 條以下處理。
七、違反本國法律文章管理規則:
1. 本站定位為公開場合,凡販賣違反本國法律之軟體、事物文章,
皆不得出現,違者站方及板主有權刪除其文章,對於該文章發表者,
站規部分將被視為情節重大之不適當文章,依不適當文章管理規
則第 3 條以下處理。並依照本國相關法規移送法辦。
八、不適當文章管理規則:
1. 情節輕微之不適當文章,得由版主向使用者公開或私下警告後砍除。
2. 若在 1. 之處理後使用者有再犯情形,版主得將其列入水桶名單,
暫停其在該版發表文章之權限。
3. 若使用者有多次犯行、或在多版犯行、或嚴重之犯行,得由站長作
出罰單處份。
4. 若罰單處份後仍有不當行為,得由站長砍除其 ID。
本站規於 1999/7/26 上午九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修改後於 1999/8/2 上午九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並於 1999/8/9 上午九時開始適用罰則
撰稿人 Skyline, Ricas, CharlieL
一、原則:
1. 看版文章,必須符合學術網路管理相關規定,以及本站相關站規。
2. 於不違反以上規定情況下,版主得協調該版版友之意見,以決定該
版某篇文章適當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