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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規於 1999/7/26 上午九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修改後於 1999/8/2 上午九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並於 1999/8/9 上午九時開始適用罰則 撰稿人 Skyline, Ricas, CharlieL 一、原則: 1. 看版文章,必須符合學術網路管理相關規定,以及本站相關站規。 2. 於不違反以上規定情況下,版主得協調該版版友之意見,以決定該 版某篇文章適當與否。亦得訂定版規詳細告知版友,詳見 版主權利義務。 3. 看版文章之適當與否,由版主為下游把關者, 該組小組長及各站長為上游監督者。其權限請查閱相關站規。 4. 若該版版友對版主之把關有意見,得向監督者反應,由監督者判定 版主之處置是否適當。 5. 使用者所公開發表之著作,如涉嫌侵害他人之權利時,自負民事與 刑事責任,必要時站方可主動移送法辦。 6. 以上原則未有明確規定者,得由站長們依情形判定之。 二、文章發表規則: 1. 根據台灣學術網路公約,不得在站上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 性、毀謗性之文章、言談;亦為協調站上之秩序,故文章有下列之 情形者,可視為不適當之文章: (1) 以侮辱性之語言對本站之網友作人身攻擊。 (2) 惡意公佈本站網友之私人資料,如真實姓名、生日、信件、水 球記錄等。 (3) 發表不理性的談話而使版面有所爭吵。 (4) 其他經站方認定有損本站網友權益、本站討論風氣、本站名譽 等等之文章。 2. 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佈文章時,請尊重他人的權益及隱私。 3. 使用者必須對以該 ID 發表的每一篇文章負責。 三、文章引述規則: 1. 請善加利用 Ctrl-y (刪行) 以及其他編輯功能,       減少 (尤其是長篇文章的) 引言之使用, 或在發表時選擇不引述原文章,以節省系統資源不必要的浪費, 以及其他使用者閱讀上的方便。 2. 若系統通知引用長度超過文章的 80%, 請適度的增添文章的內容,並刪除過長的引言部分。 3. 引用他人文章,請勿直接對他人文章部分進行修改,以尊重原作者。 4. 違反以上幾點者,得被視為不適當文章。 四、廣告文章管理規則: 1. 禁止在非相關版面進行商業廣告活動,尤其在連線版發表       販賣、老鼠會產品等項目者。違者由本站以罰單處份之, 多次違規者砍除 ID。 2. 其他非商業性質之宣傳活動,可利用動態看版、宣傳看版(如社團 活動宣傳版、大學活動宣傳版等)宣傳。如有不適當之宣傳行為, 版主有權加以判定並依不適當文章處理辦法處置。 五、轉錄文章管理規則: 1. 本站有加入轉信,若所發表之文章不願流出,請在存檔時採用 Local Save方式存檔。 2. 轉錄他人文章前,應尊重原著作者,以信件或文章回覆的方式       告知原著作者使用該作者的文章並取得原作者同意,若經作者 向站方提出轉錄者「未經同意轉錄」該文件,並查證屬實, 則該轉錄者應由本站以罰單處份之。 3. 禁止在未經原作者同意下以複製等方式轉貼原作品甚至更改, 處理方式同上。 六、多版轉錄(Crosspost)管理規則: 1. 為防止浪費網路資源,禁止使用者各在板面張貼相同的文章(Crosspost) ,違者依站規處分。 2. Crosspost定義:凡在站上各討論區張貼同一篇文章超過五篇(含第五篇) 均屬之。標題不同,但內文相同相近,亦屬此類。由裁決之站長或系統 判定之。 3. Crosspost 文章將被視為情節重大之不適當文章,依不適當文章管理規 則第 3 條以下處理。 七、違反本國法律文章管理規則: 1. 本站定位為公開場合,凡販賣違反本國法律之軟體、事物文章, 皆不得出現,違者站方及板主有權刪除其文章,對於該文章發表者, 站規部分將被視為情節重大之不適當文章,依不適當文章管理規 則第 3 條以下處理。並依照本國相關法規移送法辦。 八、不適當文章管理規則: 1. 情節輕微之不適當文章,得由版主向使用者公開或私下警告後砍除。 2. 若在 1. 之處理後使用者有再犯情形,版主得將其列入水桶名單, 暫停其在該版發表文章之權限。 3. 若使用者有多次犯行、或在多版犯行、或嚴重之犯行,得由站長作 出罰單處份。 4. 若罰單處份後仍有不當行為,得由站長砍除其 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