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nin (大溪地諾麗)》之銘言:
: 我只是說出個人小小的意見
: 若有得罪之處還請包涵喔! ^^
讓我有機會複習制度跟OPP,我很高興哩:)
還去把營運方針翻出來了。
: 如果是我不認識的人,而我卻可以領到獎金,不是更好?! ^^
: 如果一定要認識的人才能領他的獎金,那領到的錢也不多吧~ :p
: 想想那些開店的人,會只做認識的人的生意嗎? :p
獎金算的是小組的業績不是一個直銷商的業績啊,小組裡面的陌生
人應該很多吧??:p
而且這只是獎金的一種而已。
: 其實6%+3%+2%這樣才11%..真的不算多~
: 而且一開始領6%,到後來才領2%,這樣不算"倍增"吧
: 如果我想要多領幾個"6%",是不是要一直找新直B呢?
我說過不能只看表面的趴數吧??
因為算的是整組的業績,你以樹狀結構來看,在紙上畫樹狀組織圖
●--你
│
●--第一代6%
│ │
● ●--第二代兩個活躍經理就是兩個都領3%
││ ││
●● ●●--第三代,這樣就是四個2%
人有倍增,獎金就有倍增,而且線多了以後獎金%數還會增加,我不直接
寫3%*2=6%或2%*4=8%,因為個人小組的業績不一樣,並不是單純的相乘倍
數關係而已。
想要多賺些錢本來就要多做事啊,你以為你都不輔導下線,下線就會自己
發展的很好,讓你不做事領獎金嗎??如果不開線的人賺的跟一直開線的人
一樣多,你是會開線的人你服嗎??@@
如果你一直開線,不輔導下線往下發展,下線沒業績趴數乘再多也是等於
沒錢啊。我不認為努力開線努力輔導下線的人賺的比較多有什麼不對!!
: 因為每個公司每個老闆的心態不同啊
: 有的老闆獎金想發多一點
: 有的老闆獎金想發少一點
: 市場上幾百家傳銷公司,制度根本不可能統一的~~ :)
: 各種制度都有人能夠賺到錢,
: 但是如果要讓"大多數人"都能夠用比較"容易"的方式賺到錢
: 才是好制度~~ ^^
: (前提都是建立在"正當途徑"上囉)
我覺得公平的制度才是好制度:)
: 當然囉~~
: 只是如果有更好的產品、配合更容易賺到錢的制度
: 要失敗也就更不簡單囉~
: 我也只是因為有人問永久..
: 就把我家人之前做永久的經驗說出來,
: 沒有得罪的意思喔! ^___^
我也沒有這樣的感覺,同樣的制度有人成功有人失敗,我不認為是制度
的問題,所以忍不住多嘴了:)
還是老話一句,把制度研究清楚了再做選擇吧。
--
萬藥歸一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83.17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