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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nin (大溪地諾麗)》之銘言: : 我只是說出個人小小的意見 : 若有得罪之處還請包涵喔! ^^ 讓我有機會複習制度跟OPP,我很高興哩:) 還去把營運方針翻出來了。 : 如果是我不認識的人,而我卻可以領到獎金,不是更好?! ^^ : 如果一定要認識的人才能領他的獎金,那領到的錢也不多吧~ :p : 想想那些開店的人,會只做認識的人的生意嗎? :p 獎金算的是小組的業績不是一個直銷商的業績啊,小組裡面的陌生 人應該很多吧??:p 而且這只是獎金的一種而已。 : 其實6%+3%+2%這樣才11%..真的不算多~ : 而且一開始領6%,到後來才領2%,這樣不算"倍增"吧 : 如果我想要多領幾個"6%",是不是要一直找新直B呢? 我說過不能只看表面的趴數吧?? 因為算的是整組的業績,你以樹狀結構來看,在紙上畫樹狀組織圖 ●--你 │ ●--第一代6% │ │ ● ●--第二代兩個活躍經理就是兩個都領3% ││ ││ ●● ●●--第三代,這樣就是四個2% 人有倍增,獎金就有倍增,而且線多了以後獎金%數還會增加,我不直接 寫3%*2=6%或2%*4=8%,因為個人小組的業績不一樣,並不是單純的相乘倍 數關係而已。 想要多賺些錢本來就要多做事啊,你以為你都不輔導下線,下線就會自己 發展的很好,讓你不做事領獎金嗎??如果不開線的人賺的跟一直開線的人 一樣多,你是會開線的人你服嗎??@@ 如果你一直開線,不輔導下線往下發展,下線沒業績趴數乘再多也是等於 沒錢啊。我不認為努力開線努力輔導下線的人賺的比較多有什麼不對!! : 因為每個公司每個老闆的心態不同啊 : 有的老闆獎金想發多一點 : 有的老闆獎金想發少一點 : 市場上幾百家傳銷公司,制度根本不可能統一的~~ :) : 各種制度都有人能夠賺到錢, : 但是如果要讓"大多數人"都能夠用比較"容易"的方式賺到錢 : 才是好制度~~ ^^ : (前提都是建立在"正當途徑"上囉) 我覺得公平的制度才是好制度:) : 當然囉~~ : 只是如果有更好的產品、配合更容易賺到錢的制度 : 要失敗也就更不簡單囉~ : 我也只是因為有人問永久.. : 就把我家人之前做永久的經驗說出來, : 沒有得罪的意思喔! ^___^ 我也沒有這樣的感覺,同樣的制度有人成功有人失敗,我不認為是制度 的問題,所以忍不住多嘴了:) 還是老話一句,把制度研究清楚了再做選擇吧。 -- 萬藥歸一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83.177.37